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18日發(fā)監(jiān)執(zhí)行,臺中監(jiān)獄附設培德醫(yī)院評估后,因其身體狀況不適合發(fā)監(jiān)而拒收,負責執(zhí)行的高雄地檢署責付陳致中帶回,諭令限制住居及禁止離臺。臺灣《中國時報》19日發(fā)表社論認為:這樣的處理既依循必要的司法程序,也考量受刑人的健康狀況,顧全社會和諧,是值得肯定的決定。
社論摘錄如下:
陳水扁家貪瀆弊案爆發(fā)以來,島內社會大眾對扁珍早已作了道德上的嚴厲判決。從小錦衣玉食的吳淑珍,也曾隨著陳水扁參與民主改革運動,雖因車禍而半身癱瘓,但陳水扁的從政路走得順遂,吳淑珍最后貴為“第一夫人”,享有尊榮的社會地位,“總統(tǒng)”俸祿及“卸任禮遇”也確保扁珍生活優(yōu)渥。但是,顯然沒有一天缺過錢的吳淑珍,索賄喬事的大膽貪婪卻令人咋舌。不只違反了法令,更是對全體臺灣民眾付托的無恥背叛。她和陳水扁也因此接受司法的制裁,而在去年11月被判刑。入監(jiān)服刑,本就是她應該為自己的犯行承擔的代價。
本報曾率先建議對吳淑珍入監(jiān)之事作人道考量,因為要考慮的,不只是吳淑珍個人健康所冒風險,還有整個社會面臨的風險。深綠群眾視扁珍為族群的象征人物,再怎樣也要死忠力挺,扁家弊案爆再多也無所謂,只要關扁珍就是政治迫害。雖然不夠理性也不辨是非,但深綠本來就是感性的群體,背負著難以擺脫的歷史悲情包袱,其他人應予以理解以及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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