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4日發(fā)表評論文章說,臺灣的學生運動,經(jīng)過兩個星期來的媒體轟炸,相信許多人都得到了“神啟”:噢!原來是該這樣玩的啊!首先,要玩就玩大的,最好是在“立法院”議場中玩。別看那里平常專演歹戲、潑水叫罵,一旦被占了,媒體自然就會圍過來。于是可以對著鏡頭,侃侃自稱“人民”,指警察是“暴力”,叫著要大家“不服從”,雖然他們可能一毛稅都沒繳過。
占了地盤后,接著就要開價錢;記得要開天價,讓對方付不起。這叫“鬧到不能抓”,就像華爾街那些“肥貓”,掏空銀行之后,還“大到不能倒”的道理一樣。開出天價,才能體現(xiàn)“道德高度”、“原教義旨”,也像擦華爾街屁股的公權(quán)力,叫納稅人失血補貼,用的卻是“維護公眾利益”的道德之名一樣。有了道德高度,再怎么鬧都不會被抓,明白了吧!
當然為避免有風險,所以還要隨身攜帶學生證。有了學生證,“純凈”度就不證自明,至于是整天在街頭呢?還是上過幾天課?也就沒人會追究。而且如果攻占不成功,才可以有控訴被打頭、或者失禁淚崩等等特權(quán)。更重要的,萬一連黑道也聞風而至,借機插花時,還可以要求保護,畢竟我們是“弱勢”嘛!
怎樣?分析得夠透徹了吧!那能不能叫現(xiàn)在的學生班子讓一讓,給大家有輪流占領(lǐng)的機會呢!沒聽過“破窗理論”嗎?當?shù)谝粔K窗戶被砸破,卻沒人理會之后,所有的窗戶很快都會遭殃。既然臺灣“立法院”議場等同破窗,則有心表演的人,都該可以找個道德高度,任意進出吧!或者干脆“立法院”設個窗口,比照凱達格蘭大道,采取登記使用制。什么?太荒謬?那這兩個星期來的鬧劇,又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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