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德”考評新招頻出能否規(guī)范官員品行
對干部道德考核方法進行創(chuàng)新是可以的,但是這些五花八門的做法很多都是“花架子、不講究實際的做法”。
目前的嘗試中一個大的問題是混淆了價值判斷和行為判斷。
公務員的評價,無論是績效評價還是品行評價,皆應致力于建立健全相關法律規(guī)范,依法展開
干部提拔需要出具家庭道德鑒定書,這是湖南省邵陽縣最近新出臺的干部考核標準。此前,很多地方也針對考核干部德行出臺“新招”,令人目不暇接。
早在今年4月,四川省郫縣縣委組織部制定出臺了《郫縣干部“三圈聯考聯評”實施辦法》,其中除對干部工作和學習的考核外,還增加了對其8小時之外生活圈的考評,干部的品德表現、居家表現、鄰里關系以及生活作風都成為考核內容。也就是說,在干部提拔前,小區(qū)門衛(wèi)、社區(qū)干部、鄰居和家人都將成為考察機關的訪談對象。
江蘇省沭陽縣也有“創(chuàng)新之舉”——對96名鄉(xiāng)科級“一把手”進行年中考核,首次將“忠于配偶”等個人品德情況列入其中。一些地區(qū)也快步跟上將“是否孝敬父母”的道德指標納入了干部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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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新招可謂五花八門,更有網友評論“地方考核干部德行新招頻出,有的令人哭笑不得”。雖然如此,在探“奇”之余,這種現象的涌現卻不得不令人深思。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看了這些新的探索措施之后心情非常復雜,這些嘗試反過來說明了“我國個別干部的道德淪喪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因此,這種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是可喜可賀的。但也有人認為,“我國的干部道德考核標準缺失,對于長期重視干部人事制度建設的我國來說是一個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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