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禁毒辦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報技術(shù)中心副主任蘭衛(wèi)紅在接受中新網(wǎng)視頻訪談時表示,作為青少年的偶像,明星在禁毒示范上要有更大的社會責任。而對于涉毒藝人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接受完懲罰就可以回歸社會。(6月26日中新網(wǎng))
近年來,涉毒藝人一抓一大把:柯震東、房祖名、高虎、毛寧、傅藝偉等,尹相杰甚至“梅開二度”。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演出行業(yè)協(xié)會和各大演出公司簽訂《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承諾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凈化演藝界隊伍。而今,國家禁毒辦要求對涉毒藝人不能“一棒子打死”,筆者認為,這與禁用涉毒藝人并不矛盾。
涉毒藝人的影響是很廣的,危害是很多大的,搞一千次禁毒宣傳的效果,當不了明星吸一次毒。明星是公眾的偶像,特別的身份、耀眼的光環(huán),要求明星只能起到示范作用,不能帶壞頭,一旦帶了壞頭,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北京“禁用令”僅是涉毒藝人應該付出的代價之一。
禁毒宣傳年年搞為啥收效甚微,除了一些人見錢眼開鋌而走險外,明星涉毒也是重要原因。有資料顯示,涉毒人員越來越年輕化,雖然這不是涉毒明星一手造成的,但涉毒明星對青少年的毒害卻是深刻的。青年少辨別能力不強,他們對偶像愛屋及烏,偶像如何做,他們跟著學,眉毛胡子一把抓,好的壞的都在學。正是從這個角度說,必須對涉毒藝人實行“禁用令”。
禁用涉毒藝人不是將其“一棒子打死”,只是不能讓其繼續(xù)呆在演藝界隊伍里而已。涉毒藝人接受完懲罰后回歸社會,可以找其他事情做,比如自己創(chuàng)業(yè)。在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的時代,涉毒藝人重新做人后依然大有可為,這是他們再次向社會證明自己的好機會。
生活中,“兩面人”“兩面官”不受歡迎,“兩面明星”更是遭人唾棄——你在熒幕上表現(xiàn)得高大上,在生活中卻吸毒,那你就不應該出現(xiàn)在熒幕上。涉毒藝人改過自新,既需要自我救贖,更需要外界幫助。對涉毒藝人實行“禁用令”,某種程度上就是拯救和幫助涉毒藝人從頭再來。
對于涉毒藝人不能“一棒子打死”,這不是對涉毒藝人網(wǎng)開一面,而是對涉毒藝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毒藝人如何挽回自己的形象,如何在社會上傳播正能量,涉毒藝人自身要深思,社會各界也要深思。(中國臺灣網(wǎng)網(wǎng)友:毛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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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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