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報》今日發(fā)表社論文章分析臺灣核四“公投”議題。文章指出,此議題雖然披掛著“公民投票”的外衣,近日的發(fā)展卻距離“公民”越來越遠,核四議題原本的社會運動性質(zhì)逐漸淡化,政治色彩卻越來越濃。
社論摘編如下:
自從臺當局“行政院”拋出“樂意接受核四公投檢驗”的意向后,核四“公投”就成為熱門議題。然而,此議題雖然披掛著“公民投票”的外衣,近日的發(fā)展卻距離“公民”越來越遠,核四議題原本的社會運動性質(zhì)逐漸淡化,政治色彩卻越來越濃。
核四,甚至核電議題,在現(xiàn)有的政黨對決的氣氛下,操作的方式越來越集中在“公投”題目、“公投”門檻,或是“公投是否要綁不信任案”、“公投是否要連帶討論核廢料處置”議題,斤斤計較的程度儼然是政治議題的微言大義。目前對于核四“公投”的討論,不是核四議題的原始初衷。核四議題原本是基于兩個層面:民眾對于核電技術的不信任、民眾對于核電廠管理喪失信心,才引起這么大的爭議。
然而,對于核四“公投”的討論,卻幾乎沒有談到要如何解除民眾對于核電技術的疑惑、以及強化對于核電廠運作的管理,而變成像是只有“贊成”、“反對”兩個選項的對決。政治人物雖然會辯解在核四“公投”前的公開辯論,以及核四題目設定的過程中,會讓相關的討論充分表達,但是,這是虛言。只要稍稍回憶過去數(shù)年間的“公投”過程,就會注意到,所謂的辯論、討論,都還是集中在政治精英。
我們現(xiàn)有的代議政治是由選票選出政治精英所進行的代議制度,這個代議制度運作了十余年,形成正反意見都很極端、對立得很厲害的“核四廠”,不論核四爭議在政治上成因是什么,糾結(jié)的現(xiàn)象本身就象征了代議政治的運作出了問題,尤其是由民眾選出的“民意代表”,卻不能充分反映民意。而“公民投票”制度原本就是現(xiàn)行民主政治制度下,為了補足代議制度的不足所設計的補救措施。
核四的“公投”,原本就是一個展現(xiàn)目前民主政治缺陷的議題。而且,從核四爭議的內(nèi)容來看,民眾最大的疑慮是集中在核電技術,以及核電廠管理這兩部分。因此,討論核四“公投”時,就應該透過“公投”議題、“公投”結(jié)果,來解除民眾對技術、管理的質(zhì)疑。然而,到目前為止的核四討論,除了高來高去的“公投”門檻、“公投”題目設計之外,只有討稍微討論到核電廠的技術議題。核電專家?guī)缀醵颊J為技術很專門,而且從工程技術的角度來看,任何問題幾乎都有處理方案。至于核電廠運作的管理議題,則很少被處理到。這樣的討論方向,很難解除民眾的疑惑,也沒有形成任何民眾監(jiān)督核電廠運作的機制。
可以預見的是,如果照目前的軌跡前進,核四“公投”前夕勢必會進行辯論,而辯論的進行方式,將是再度由少數(shù)的技術精英、社運專家來參與,到時候滿場的專業(yè)術語,會討論核四停建后的能源政策、核四到底要花多少民眾繳的稅金、如何從工程角度確認核四的建廠品質(zhì)等議題。理論上,這是意見交鋒、交流,但是,過程中卻不會涉及監(jiān)督機制的辯論,辯論完之后也無助于核電廠的運作管理。這種辯論只是披著意見交流的頭腦體操,雙方各述己見之后再進行投票,所得出的“公民投票”結(jié)果,不論是續(xù)建核四,還是停建核四,最后還是會由現(xiàn)有的官僚制度來運作。結(jié)果是,當年因為資訊不透明、精英制度所衍生出的核四議題,在“公投”之后幾乎不會有任何改變。
這樣的核四“公投”并不等于用直接“民權(quán)”來監(jiān)督政策運作,只能勉強說是把“代議”政治沒有完成的投票行為,借著“公民投票”的方式來讓所有人都投票一次。至于投完票之后,民眾對于核電廠運作管理的疑慮,是否有解除?幾乎不會有人關心。形式上,“公投”是“直接民權(quán)”的展現(xiàn),但是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人民”味,而只剩政治味。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