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lián)合報》1月2日發(fā)表黑白集文章指出,民進黨提出臺北、新北、臺中三市“當選無效”的告訴,暴露其自相矛盾。若連勝文遭槍擊案影響選舉結果,要提告訴,就該同日選舉的五市全提,哪能光挑自己敗選的三市?難道不能告南二市贏的不夠多?算盤打這么精,如此“掛三漏二”,不僅有悖“南北平衡”原則,不覺道理和氣勢都矮一截嗎?
文章指出,蔡英文其實也知道,以槍案情境及藍綠的得票差距,勉強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不僅毫無勝算,也只會讓民眾看笑話。但在“獨派”壓力下,她不得不出此下策,以安撫基層支持情緒。換句話說,訴諸司法,只是民進黨用來宣泄支持群眾情緒之計;蔡英文自己則再度被深綠挾持。
面對質疑,鄭文燦辯稱,興訟是候選人的“權利”,也符合社會“重大公共利益”。話說得冠冕堂皇,聽了只讓人發(fā)噱。請問:浪費司法資源來滿足政黨的政治目的,符合民眾什么公共利益?最可憐是蘇貞昌,大輸17萬票之恨血跡未干,卻被民進黨逼著站出來提告,還得故作斯文說:一旦真相大白,就會撤回告訴。強要他老人家陪跑這個龍?zhí),實在有點殘忍。
選后第一時間認輸,民進黨表現(xiàn)了風度;但一個月后演出提告戲碼,卻是自打嘴巴。民進黨無法否定槍擊案的真實性,無法否認連勝文是受害者,只好拗國民黨利用槍案煽動選民“詐術”。這未免太高估國民黨了。要論詐術,能把全臺灣人民騙得團團轉仍大言不慚的人,不正是綠營簇擁過的“臺灣之子”嗎?臺灣被三一九篡奪的真相,人民要向誰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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