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報16日發(fā)表點評文章指出,美國政府透過司法程序,沒收大貪污犯陳水扁在美國所購的兩棟房屋,比起陳水扁的巨額貪污款項,微不足道,但對扁及其盲從者所產(chǎn)生的打擊力度,卻比臺灣法院對扁貪污案的刑罰還來得重。
臺灣法院一審判決陳水扁無期徒刑,二審減為20年徒刑,但是陳水扁竟堅稱,是國民黨當局對他進行迫害,且有一小部分民眾繼續(xù)對他盲目跟隨。扁子陳致中則打出所謂“(兩岸)一邊一國連線”,在高雄市競選議員,企圖以偏激的政治主張來遮掩陳水扁的貪污行徑及陳致中本人作為把其父貪污所得洗錢執(zhí)行者的角色。
文章指出,美國政府沒收陳水扁屋的動作,對于自命為美國代理人的陳水扁來說是一記致命重擊;對于寄望美國干預臺灣司法的扁盲從者來說,是一帖清涼劑。這都將使陳水扁欲利用相信美國月亮比較圓的臺灣民眾之企圖,歸于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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