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檢方“特偵組”赴陳水扁家就訊,獲取陳致中夫婦同意將瑞士凍結的“海角七億”匯回臺灣。這個動作顯示:陳水扁家已經(jīng)開端為爭取陳致中夫婦的免刑或減刑進行安排。
臺媒《聯(lián)合報》今天發(fā)表社論文章說,天下父母心,虎毒不食子。陳致中何其有幸生在陳水扁家,但亦何其不幸生在陳水扁家。
社論提到,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以“擴大錄取名額”的特權使陳致中成為軍法官,又贈他名車,并以“空軍一號”為陳致中下聘;愛之適足以害之,這些正是天下父母心的錯誤表達。如今,陳致中夫婦卷入陳水扁家弊案,弄得就學不成、就業(yè)無路,且要為了脫罪公然向社會說謊,形象大壞,甚至有身系囹圄的危機;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眼看愛子佳媳陷此困境,又難道沒有“虎毒不食子”的自咎自責?
于是,才有陳致中同意吐出“海角七億”的這一幕。這一場景,應當是陳水扁家主動提出的要求,臺灣檢方“特偵組”屬被動配合。陳水扁家想藉這一幕留下的偵訊屬性是:一、陳致中是獲取吳淑珍的同意才匯回款項,所以仍是“人頭”;二、但畢竟是由陳致中提議匯回,所以應有爭取減刑或免刑的空間。
社論說,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若有為陳致中夫婦爭取減免刑責的念頭,恐怕應當在本案起訴以前,對“特偵組”交心供認自己的犯行;在陳水扁吳淑珍自己認罪悔過之后,陳致中夫婦始有爭取同情以求減免的空間;倘若陳水扁吳淑珍不肯認罪悔過,仍繼續(xù)以扭曲人性、撕裂社會的手段來對抗司法,則他們既無獲得社會同情及司法原諒的理由,陳致中夫婦恐怕也難獲同情與原諒。
本案真相已經(jīng)大略浮現(xiàn),陳水扁夫婦應當已知無所逃遁。陳水扁吳淑珍如今的選擇不外二途:一、繼續(xù)以扭曲人性、撕裂社會的手段來對抗“司法”,以致臺灣主流社會對他們的觀感難以優(yōu)化;二、改變戰(zhàn)略,以交心認罪來爭取同情,包含為子媳要求“司法”與社會的原諒。事到如今,陳水扁吳淑珍在犯罪事實上應已無可狡賴,“犯后態(tài)度”將成決定陳水扁家命運的主要變數(shù)。
社論說,陳水扁現(xiàn)在玩的這一套手法,只能煽惑少數(shù)深綠極“獨”,卻反而使主流社會對其益加憤恨與不齒。在這個時候,陳水扁如果只知緊抱深綠極“獨”,卻失去主流社會的同情,恐怕只會壓縮“特偵組”的寬容空間;反之,倘若陳水扁吳淑珍能交心認罪、一肩挑起,設法優(yōu)化社會視聽后,“特偵組”也許才有斟酌的余地。
陳致中及黃睿靚在案中的角色,其實十分明顯。二人實際參與謀劃及操作,且陳致中更是最大的受益人。陳水扁吳淑珍豈可能一方面以社會不齒的手段操弄“司法”、撕裂社會,另一方面又欲“司法”對犯行明確的陳致中夫婦網(wǎng)開一面?主流社會豈會允許“特偵組”與陳水扁家之間,出現(xiàn)如此“不公平/不對等”的交易?
陳水扁吳淑珍二人走到如此狼狽的情境,可謂咎由自;何況,掙扎至今日,除了更加自傷形象外(連民進黨資深人士林濁水也嗤之以鼻),亦應當已知難逃法律制裁。但是,陳致中夫婦的人生可謂其實尚未真正開端,他們必須獲得社會的理解與同情,才能面對未來。只有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努力爭取社會與“司法”的原諒,才有可能轉移成社會對陳致中等子女輩的同情。何況,陳致中所需要者,不止是減刑,而是要有終于知恥認錯的父母讓他卸下上一代的包袱。
社論還說,近年來,由于陳水扁吳淑珍的態(tài)度惡劣,不能認錯悔改;亦使必須為父母掩飾及辯護的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等,言行失態(tài),甚至成為社會笑柄。這些點點滴滴,待陳致中、趙翊安等兩代成長后,思之必將夢中驚坐,冷汗淋漓。
社論最后表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現(xiàn)在終于想到必須為陳致中夫婦的脫罪做一些事。最好的方法,應當是自己交心認罪悔過,為子女換來社會同情。如果陳水扁吳淑珍不肯以正途解救子女,難道“特偵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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