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11日在2014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上透露,國土資源部將按中央部署,加快組建不動產登記局,扎實開展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為此,今年將出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條例。在國土資源部雙管齊下的推動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有望真正啟動。
提起不動產登記,人們首先想到的是房產登記,然后是房產稅,再后面是多套房被擠出,房產供應量增加,將改變現(xiàn)有的供需狀況,房價一定回落。這是一廂情愿的想法。早在去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當時,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即在微博中表示:“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實施,房價馬上會跌。”果真如此嗎?
確實,明晰的不動產登記,既可為反腐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也能對滋生于土地市場的不當尋租行為產生威懾作用。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也許能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一些官員名下來歷不明的商品房在不動產登記的壓力下也將被擠出。但是,我們認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難度很大、難點多多,一時半會,房價不會馬上就跌。
從時間上說,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難度很大。其實,不動產包含比房產更寬泛的內容,比如,土地、草原、林地、水域。目前,我國不動產實行的是分散登記制度。土地在土地管理部門登記,房屋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草原、灘涂在農業(yè)部登記,林業(yè)資源在林業(yè)局登記。即便是同一種類的不動產,各省登記也處于“信息孤島”狀態(tài),全國不動產登記基本上處于信息化的孤立狀態(tài)。現(xiàn)在不動產登記在于制度突破。要協(xié)調有關部門逐個落實統(tǒng)一登記機構、統(tǒng)一登記依據(jù)、統(tǒng)一登記簿證、統(tǒng)一登記信息平臺。其實,早在2007年施行的物權法,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備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明確規(guī)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tǒng)一登記制度”。由于缺乏剛性的執(zhí)行力度,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遲遲不能建立,至今已七年之久。從法律角度來講,《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條例》是對物權法中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進一步落實。如今,與其說我們關注的是“登記”,毋寧說是“統(tǒng)一”。畢竟,土地中的利益格局已有固化趨勢,維護自身利益,千方百計予以阻擾!敖y(tǒng)一”的難度可想而知。
從執(zhí)行上說,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難點多多。首先,建立統(tǒng)一登記的難點在于涉及到個人私有財產或者隱私。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不動產登記被作為一種物權公示手段,人們普遍存在一種觀念“有財不外露”,不愿意配合。一人多房的炒房客等,更可能成為推進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的阻力。其次,假身份證非法買房。比如,陜西“房姐”、山西“房媳”等,都是利用假戶口、假身份證大肆非法買房。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如何識別用假身份買房仍然是一個難題。再次,很多貪官的房產并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掛在親戚甚至朋友名下。統(tǒng)一登記能奈何的了嗎?
當然,不動產登記條例出臺,能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但是,房價仍不會馬上就跌。正如亞太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指出,不動產登記條例出臺,能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但不會對樓市供應產生巨大的“傾向力”。因為市場供應總量主要是以商品房為主,二手房只是補充,所以,二手房的供應雖有增加,但不會對市場總體供應以及商品房的供應產生直接影響。正因為如此,去年最后一個月,在國務院兩度強調不動產登記制度建設的情況下,房企仍然搶地動作頻頻,十大標桿企業(yè)單月拿地354億元,北京門頭溝一地塊還刷新了去年北京土地出讓總價紀錄。
統(tǒng)一有效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建立,可以將摸清全國不動產的底數(shù),可以有效彌補當前制度缺位的短板,維護社會公平,我們拍手叫好,但是,正如專家馬光遠指出,“總體而言,這只是一個基礎層面的工作,短時間內難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這不僅僅需要有信息化的技術,更要有持之以恒的決心。(徐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