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fā)生的一起暴力催逼高利貸引發(fā)的命案,由于當地法院的判決遭受質疑,經媒體報道后引起全國關注。目前,最高檢也已派員赴當地調查,相信該案能夠得到較為公正的處理。
這起案件由當地一個小企業(yè)主借高利貸引起。這位小企業(yè)主借的高利貸,月息高達10%,為了還債,不得不把自己的住房也抵押了出去。但是,在對這起事件的評論中,有一種觀點認為,高利貸解決了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yè)的現實困難,因此有其合理因素。一位以市場派自居的評論家認為,“一個人信用不足,或急需資金救急,銀行不借,親友不理,只有高利貸主肯借你錢,這是市場之善,不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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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真是“市場之善”嗎?只要看一看高利貸所導致的各種惡果,就不可能得出這樣輕率的結論。在經濟增速持續(xù)下降的當下,實體經濟產業(yè)已經不大可能產生10%的利潤,很多中小企業(yè)因資金短缺,連維持再生產都困難重重,根本無力擴大規(guī)模。但是,這些中小企業(yè)還貸能力比較差,很難得到銀行的支持,為了生存不得不尋求高利貸市場的支持,從此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銀行之所以對中小企業(yè)的資金需求反應冷淡,關鍵在于擔心企業(yè)無力還貸。對于中小企業(yè)的這種情況,放高利貸的人也是心知肚明的,他們?yōu)榱司鹑”├,必然進行各種非法的暴力討債活動。有電視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在催債人的網絡聊天群里,一些暴力催債的視頻被當作培訓資料。在一段內部培訓視頻中,宣講者起勁地鼓動著暴力催債,催收是終身催收,死了以后留下遺產也要催收。在很多地方,不僅高利貸泛濫,暴力催債也成了一個充滿罪惡的產業(yè),有的地方甚至整個村子都在放高利貸。2012年,山東鄒平的民間借貸規(guī)模達到1000億元規(guī)模,其中有不少就是高利貸,最終以崩盤收場,有30多人因為借貸糾紛而身亡。
由此可見,高利貸絕對不是什么“市場之善”,而是破壞市場秩序甚至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毒瘤。一些中小企業(yè)得不到急需的資金支持,是我國金融流通渠道沒有理順,國有銀行沒有盡到社會責任的結果。最近幾年,我國在推進金融業(yè)改革的進程中,給予民間金融合法地位,鼓勵民間資本組建自負盈虧的民營銀行,在貨幣政策的執(zhí)行過程中,也傾向于鼓勵地方上的各類小銀行向中小企業(yè)提供金融支持。但是,給予民間金融合法地位并不等于應該給高利貸以一席之地。高利貸的“野蠻生長”,對合規(guī)的民間金融已經產生了遏制,高利貸以高回報誘人,對社會資金產生了強烈的吸引力,導致基層銀行吸儲困難,也加重了實體制造企業(yè)的資金負擔。
高利貸的存在,是我國金融市場發(fā)展不充分、金融流通秩序高度扭曲的一個惡果。我國從來沒有承認高利貸具有合法地位,2015年最高法出臺的司法解釋明確,民間借貸最高年息不能超過36%。但是,由于目前對高利貸存在模糊認識,一些高利貸糾紛即使上了法院,其超出規(guī)定部分的非法利息竟被有的法院認為是借貸雙方的合意而予以確認,這使暴力討債更加有恃無恐。
高利貸已經對我國基層社會的經濟秩序造成了嚴重的破壞,政府應該態(tài)度明確,堅決打擊和取締,對造成嚴重后果的高利貸主依法制裁。在目前中小企業(yè)普遍面臨資金困難的背景下,利用高利貸來幫助中小企業(yè)只能是飲鴆止渴。在嚴厲打擊高利貸的同時,政府還需要加大國有銀行對中小企業(yè)的資金支持力度,為中小企業(yè)創(chuàng)造擺脫高利貸“奴役”的市場條件。
[責任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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