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級干部每個周末開著公車去打高爾夫球,這只是“不對”而“并未違法”,“因為沒有規(guī)定說公車該怎么用”,這是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秘書處處長傅賢達面對記者采訪時說的話。
傅處長的這番話實在令人難堪:在“六項禁令”第4條款中,就有“不準違反規(guī)定使用公車、在節(jié)日期間公車私用”的規(guī)定。相信各級領導都開過許多的會議來傳達學習這些規(guī)定,而一個堂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處長,居然還不知道“公車該怎么用”,這讓上級領導情何以堪?
而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李榮強則表示,在局里的會議上他曾經(jīng)反復強調(diào)不能公車私用,幾乎逢會必講,不下十次,可是還是出現(xiàn)這樣的事情……
哪怕把“逢會必講”都當耳邊風,也不至于不知道公車的用途,因為“公車”就是公務用車,是可以顧名思義的基本常識,而傅賢達卻偏偏對使用公車受限感到困惑:“工作那么忙,我也不能再重新自己買輛車換著開吧?”
作為處座的傅賢達為何如此“無知無畏”?這顯然來自習慣和環(huán)境。長期以來,一些官員公車私用已成習慣,傅賢達周邊的許多人大概也都這么用過來的,他習以為常了,只是“不好彩”被曝光罷了。
傅賢達對記者表達了許多真實想法,從好處看是為人坦率,從壞處看是政治意識淡薄。稍有政治素養(yǎng)的人,都應該清楚有違公序良俗和道德法律的欲望只能藏之于心,而不能宣之于口。公車私用是對公物的侵占,也許不少人也有貪占便宜的私心,但作為處級干部,明知自己侵占公物還能理直氣壯,這在稍為正常一點的政治環(huán)境中都是不可理喻的。
傅賢達還對記者說:“你們太過分了吧,現(xiàn)在打個球算什么啊,搞這么大什么意思嘛!薄艾F(xiàn)在我打場球也就350塊,誰打不起?7萬塊錢也很便宜,每年只要交4000元年費就行了,我還是有點錢的!
這種說話口吻讓人想起當下最時髦的“土豪”。不幸的是,在前幾天的廣東政協(xié)會上,包括深圳在內(nèi)的一些政協(xié)委員剛剛為公務員叫窮叫苦,要求提高他們的工資。這種要求受到許多人的反對,而傅賢達“視金錢如糞土”的“大氣”,豈不是為反對者提供“炮彈”?
看到自己的“前程基本沒有了”,接受采訪時還能有說有笑的傅賢達不免也有些急了,他說:“現(xiàn)在好多人叫我雇幾個人打你們,還要我去告你們,我說我們都是有修養(yǎng)的人,搞這些事干嗎?”
這話若為真,傅賢達就是在出賣“朋友”;若是假的,就涉嫌威脅記者。無論真假,這話都不應出自處長之口。
傅賢達還把曝光公車私用與維護社會安定做了關聯(lián),似乎曝光就是影響社會穩(wěn)定。盡管常有人借“維穩(wěn)”來為自己遮丑,但如此堂而皇之地拉大旗作虎皮,也實在太“雷人”了……
凡此各種,都能勾勒出傅賢達的基本政治素質(zhì):他好像生活在“世外桃源”,不知道對公車私用早有禁令,不曉得許多人因為公車私用被曝光,也不清楚有人正在為公務員叫窮叫苦,卻只熱衷于揮桿打洞……
這樣的素質(zhì)是如何當上處長的?他是怎樣被慣成如此無牽無掛自由自在的?而傅賢達這樣的認識,卻被稱為“還是比較深刻”;他這樣的水平,卻差點被評為“2013年度非領導成員公務員考核優(yōu)秀個人”!——在這里也許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何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