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調解委員會聯(lián)合總會監(jiān)事主席林森斌在交流會上講話。(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 攝)
中國臺灣網6月20日消息 海峽兩岸鄉(xiāng)鎮(zhèn)基層調解員聯(lián)誼交流會17日在廈門舉行,兩岸基層調解員以“交流兩岸調解,共創(chuàng)和諧家園”為主題,就兩岸調解組織架構、調解范圍、調解方法和調解作用等議題進行深入研討,相互交流基層調解的寶貴經驗。交流會上,臺灣調解委員會聯(lián)合總會監(jiān)事主席林森斌就如何健全調解委員會功能、兩岸調解員交流等問題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
林森斌說,調解是化解矛盾雙方沖突的最佳方法,通過調解謀得共識,不但能夠減輕法院訴訟的冗長程序,還能減少社會資源浪費。據林森斌介紹,臺灣自1955年成立第一屆鄉(xiāng)鎮(zhèn)市調解委員會以來,歷經幾十年的發(fā)展與改進,如今調解條例等各方面已日臻完善。
林森斌指出,調解委員應有“善用智慧打破談判僵局”的意識,要用心尋求解決方案,做到專司其職。他用美國前總統(tǒng)杰斐遜的一句話來概括調解委員的職責:“當蠟燭點燃另一根蠟燭時,它本身沒有任何損失,但房間卻更亮了!睋私,去年臺灣共有調解委員3976位,共受理調解申請143,682件,調解成立116,429件,成功率高達81.03%。
在談到兩岸基層調解員的交流時,林森斌表示,隨著兩岸各階層交流的日漸深化,兩岸共同成立一個公平、公信的專職調解機構也成了兩岸民眾的共同需求,通過這一平臺來解決臺商及兩岸民眾間的調解工作,讓糾紛在最和諧的氣氛下完成和解,也必將能夠推動兩岸關系的進一步發(fā)展。(中國臺灣網記者 趙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