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海峽論壇將于6月16日至22日在福建省舉行,現(xiàn)將記者采訪海峽論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記者采訪海峽論壇,必須持本人所在媒體的單位介紹信、記者證向組委會新聞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單位及職務、戶口所在地詳址、現(xiàn)居住地詳址等信息和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大小為50-150K,壓縮品質(zhì)8K以上)。新聞中心受理審核后發(fā)給采訪證。新聞中心受理電話:0592-5110356,傳真:0592-5072291,電子郵箱:cqm885@126.com,聯(lián)系人:陳倩美。新聞中心受理記者報名時間截止到2012年6月6日。
2、海峽論壇新聞中心核發(fā)的證件分記者證和直播證兩種,記者證除特別規(guī)定需要加貼或者需要請柬同時使用才能進入的重要活動場所外,均可進入論壇活動場地進行采訪。直播證只供承擔直播任務的媒體記者在直播場次使用。
3、記者采訪海峽論壇在各設區(qū)市舉辦的子活動,請直接向各有關設區(qū)市海峽論壇新聞分中心申請(各分中心電話:福州0591-83313529、漳州0596-2034100、泉州0595-22186240、三明0598-8227261、莆田0594-2382011、南平0599-8853670、龍巖0597-3299035、寧德0593-2836193、平潭聯(lián)系人林振泉13306937088)。
4、除特邀記者外,申請采訪海峽論壇活動的記者需自行解決交通和食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