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灣檢調(diào)單位日前繼續(xù)偵辦舊案“拉法葉艦”弊案,為了厘清這起軍購案主導者,檢察官林達向法院聲請傳喚22名證人,其中包括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李登輝、前臺當局“行政院長”郝柏村以及多位高階將領,而合議庭尚未裁準名單。
關于臺軍購買“拉法葉艦”到底誰是幕后主導者的問題,2006年7月,前臺當局“行政院長”郝柏村曾表示,任何重大的軍購案,參謀總長都不是最后決定(郝當時任臺軍參謀總長),參謀總長只是完成作業(yè),任何重大的軍購案,最后都是要提報給三軍統(tǒng)帥來決定。
所謂三軍統(tǒng)帥指的就是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李登輝,被告的海軍退休中將雷學明也在庭上表示,李登輝確實知情,還認為可以向法國買軍艦機會難得。
有鑒于此,臺灣檢方擬了一份證人名單,希望在4月底開庭時傳喚這22人,里面除了一些高階將領,也包括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李登輝及前臺當局“行政院長”郝柏村。
臺媒指出,事實上,李登輝最后一次在法院現(xiàn)身,是在2004年的4月為了“國安密帳”出庭作證,至于這起陳年的“拉法葉”舊案,是否會再度牽動卸任領導人出庭,引發(fā)外界關住。 (季水)
名詞解釋:“拉法葉”艦舞弊案
1991年臺灣向法國購買6艘“拉法葉”護衛(wèi)艦,原先議定的價格總額是110億法郎,而最終成交價格則達到160億法郎,這多出的部分便是傭金和回扣。1992年法國售臺60架“幻影”戰(zhàn)機及配制導彈總額290億法郎,傭金占到25億法郎。正是在這筆錢的作用下,時任法國外長的迪馬向密特朗總統(tǒng)遞交了一份報告,建議有條件地批準向臺灣出售護衛(wèi)艦計劃,為1991年6月5日法國政府最終正式批準這一計劃鋪平了道路。
1993年底,臺灣“海軍總部”失蹤上校尹清楓的尸體漂出海面后被發(fā)現(xiàn),隨后扯出法國對臺軍售重大舞弊案。臺灣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9名涉案退役軍官遭到起訴。2000年3月,法國前外長迪馬因涉嫌此案而被迫辭職接受司法調(diào)查。
“拉法葉”艦舞弊案暴露了臺灣軍政的腐敗。針對此案,臺灣當局一方面成立了專門機構對黑幕進行追查,另一方面卻又認為這筆錢花得值得。臺當局“國防部”官員辯解說,由于臺灣軍售管道有限,“拉法葉”艦作為臺灣打開對歐采購管道“第一件重大采購案”,這樣的高價格已是“合理價格”。由于該案件牽扯到臺灣、法國軍政界的許多高層人物,調(diào)查阻力十分巨大,直至今天,“拉法葉”艦舞弊案仍然沒有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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