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9月29日消息 據(jù)臺媒報道,臺北地檢署28日偵結(jié)臺海軍“拉法葉艦案”,一共起訴8人。逃亡在島外的軍火商汪傳浦被求處無期徒刑,臺海軍前“武獲室”上校郭力恒被求處20年,至于臺灣地區(qū)前領(lǐng)導(dǎo)人李登輝、臺軍前“參謀總長”郝柏村等,都沒有被列為被告。
據(jù)報道,1993年12月10日,臺海軍上校尹清楓被發(fā)現(xiàn)陳尸在宜蘭外海,連帶讓“拉法葉艦案”浮上水面。臺檢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軍火商汪傳浦和太太葉秀貞涉嫌在1989年9月間,先以開泰公司的名義和法國一家公司簽署提供臺海軍購艦信息或相關(guān)服務(wù),以獲取回扣的協(xié)議,接著汪傳浦再以本人和家人的名義在島外成立兩家紙上公司,用來收取“拉法葉”艦的不法回扣,還開設(shè)60多個帳戶,沖洗不法回扣資金,并且跨境轉(zhuǎn)匯1700多萬美元回扣給臺軍前海軍“造艦計劃管理室整體后勤組”上校組長郭力恒的瑞士帳戶,而郭力恒的哥哥郭問天也因為擔(dān)任郭力恒島外銀行帳戶的代理人,事后動支回扣款項花用,涉嫌觸犯貪污罪。
臺北地檢署于昨天偵查終結(jié)該案并起訴8人,包括軍火商汪傳浦求處無期徒刑,其妻葉秀貞及4名子女也遭起訴;在押的臺海軍前“武獲室”上校郭力恒被求處20年有期徒刑,他的哥哥郭問天則是被求處3年有期徒刑。
報道說,今年7月,以證人身份出庭的國民黨時期的“行政院長”蕭萬長表示,一切都是“依照上級”,也就是臺軍前“參謀總長”郝柏村的“指令”行事,但郝柏村表示,最后做決定的還是李登輝。但不管是李登輝還是郝柏村,都沒有被列為該案的被告。 (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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