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審判。
接受審判。
昨日上午,廣州中院和廣州市除荔灣區(qū)以外的11個基層法院對“三打”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其中廣州中院宣判案件15宗,涉及商業(yè)賄賂案件3宗,欺行霸市案件12宗;各基層法院總計宣判“三打”案件45宗,涉及欺行霸市案件17宗,制假售假案件15宗,商業(yè)賄賂案件13宗。
白云區(qū)城管隊長王寶林:
入賬2071萬 判監(jiān)14年
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王寶林在擔任廣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鎮(zhèn)執(zhí)法隊隊長及主持白云區(qū)太和鎮(zhèn)城管辦日常工作期間,在查控和清拆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的過程中,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先后20次收受請托人鄧某城等人賄送的財物合計417萬元、黃金制品500克(折合人民幣15.883萬元)。
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王寶林在其本人名下銀行賬戶及其實際控制下的銀行賬戶先后多次存入現(xiàn)金共計人民幣2071.89萬元,扣除受賄所得及其他有證據(jù)證明合法來源的所得,差額689.51萬元,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并不能說明來源。
法院認為,王寶林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另外其個人財產增長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合法,其行為已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決王寶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財產4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總和刑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財產40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財產40萬元。同時判決追繳被告人的非法所得和贓物黃金制品,上繳國庫。
廣州車管所原所長李斌:
受賄340萬 判監(jiān)11年
2008年至2012年3月,李斌在擔任廣州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所長期間,利用負責車管所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廣州市人禾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禾檢測站”)的日常經營和違規(guī)使用舊檢測系統(tǒng)提供幫助,先后24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黃某洪(另案處理)賄送的人民幣共計340萬元和“六能養(yǎng)生屋”1套。今年5月29日,李斌主動向廣州市公安局紀委交代了自己收受賄賂的事實,并上交了全部贓款贓物。廣州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斌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扣押的贓款人民幣294.81萬元、斯巴魯小汽車一輛、勞力士手表一塊、贓物“六能養(yǎng)生屋”折合現(xiàn)金人民幣2.5萬元予以沒收。
市林業(yè)和園林局原副局長 謝左章:
受賄80萬 判監(jiān)6年
2004年下半年,謝左章利用分管營林、規(guī)劃等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廣東恒某環(huán)保公司負責人潘某開賄送的現(xiàn)金10萬元,后在恒某公司申請苗木種植補貼款過程中為其提供幫助,協(xié)助該公司取得苗木種植補貼款。
2004年至2006年期間,謝左章在提拔林場干部過程中,收受原增城林場副場長葉宜金及個體包工頭江某南(均另案處理)賄送的現(xiàn)金30萬元。在林場工程發(fā)包過程中,收受江某南先后賄送的現(xiàn)金共10萬元。2008年3月至6月期間,謝左章在項目發(fā)包及施工過程中為廣州市林業(yè)科學研究所景觀建設有限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董事長王某(另案處理)分兩次賄送的現(xiàn)金共計30萬元。今年7月24日,謝左章投案自首,退出贓款80萬元。
廣州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謝左章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退繳的贓款8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