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市容委主任陳永透露,受市政府委托,市市政市容委正在牽頭起草《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其中亮點之一就是擬在本市規(guī)定建立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
立法小組重點圍繞處理設施的規(guī)劃與建設、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等內容,梳理出38項主要問題,聽取市政府相關委辦局、基層管理部門、作業(yè)單位、有關專家學者、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意見、建議,并在此基礎上起草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計劃于今年10月底將草案按照立法程序報送市政府。
草案擬規(guī)定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制度,確定機關、部隊、企事業(yè)單位、居住區(qū)、寫字樓、行政村以及商場、集貿市場、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責任人及其管理責任,保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有效開展。(記者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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