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12日在北京開幕的“世界審計組織第六屆效益審計研討會”上表示,到2012年,我國所有的審計項目都將開展績效審計。
績效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對政府行為經(jīng)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評價。相對于傳統(tǒng)的財務收支審計,績效審計更注重促進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提高效益。
“到2012年,我國所有的審計項目都將開展績效審計?冃гu價指標體系必不可少!眲⒓伊x說,為實現(xiàn)這一目標,需要建立一個適用的、能得到業(yè)界廣泛認同的衡量指標體系,促進IT項目績效審計的規(guī)范化。
根據(jù)審計署2008年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審計署將著力構建績效審計評價及方法體系,2010年建立起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fā)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
來自審計署的統(tǒng)計數(shù)字顯示,2009年,我國大部分審計項目都已包括績效審計內(nèi)容,全國審計機關涉及績效審計的工作量大約已占到全部審計工作量的一半。
“世界審計組織第六屆效益審計研討會”由世界審計組織IT審計工作組主辦、中國審計署承辦。在為期3天的會議期間,來自世界30多個國家的近百名代表,將圍繞“衡量IT項目有效性和投資成功的效益指標”這一主題展開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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