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吉林省公安廳發(fā)布消息稱,8月1日起長春市正式受理長春居民赴臺個人游簽注申請。屆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居民可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赴臺,進行為期15天的自助旅行。
6月16日,第五屆海峽論壇大會宣布,經(jīng)兩岸協(xié)商,開放長春等13個城市為第三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試點城市。8月28日,長春將正式啟動居民赴臺個人游。
吉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政委段于建介紹,長春市戶籍居民憑本人戶口薄、身份證即可在長春市及所在轄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6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個人游簽注。
辦完通行證及有效個人游簽注后,居民便可委托具有赴臺旅游資質的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臺許可,6個月內(nèi)可自行選擇時間從對外開放口岸出境赴臺進行為期15天的自助旅游。
吉林省旅游局監(jiān)督管理處處長田云鵬介紹,吉林省有辦理入臺相關許可資質的旅行社有2家,分別是吉林省環(huán)球國際旅行社和吉林省青年商務旅行社。
“旅行社還可以為赴臺游客辦理往返機票以及臺灣酒店入住,游客可自愿選擇。”田云鵬介紹,旅行社還有義務向游客介紹赴臺旅游行為規(guī)范,以及自身安全注意事項。
“以前赴臺灣團隊旅游必須隨旅行團進出臺灣,還需要按照指定路線旅游。”段于建說,赴臺個人游對于游客將有更大的選擇性和自由性,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臺灣的風土民情。(陳博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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