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2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新竹縣12歲的鄭姓少女因與18歲姜姓女子言語不合,伙同姜女男友吳乙慶掌摑痛毆姜女,將飲料倒至其衣服內(nèi),還逼姜女在空地上脫光衣物強拍裸照。新竹地方法院將吳乙慶依傷害等罪起訴,對鄭姓少女施以感化教育。
25歲的姜女男友吳乙慶表示,“誰讓她移情別戀,我還是她男朋友,她怎么可以再交別的男朋友”。因不滿女友劈腿,又得知女友和鄭女是死對頭,便在去年6月間找來鄭女討論如何報復(fù)女友。
吳乙慶通過友人約姜女談判,2人見面爭吵,吳乙慶即命鄭女及同行的陳姓少女出手掌摑姜女,再以腳踹被害人肚子,姜女臉部及下唇都受傷。
鄭女與陳姓少女還將冰飲料以杯裝方式往姜女身上、臉部潑灑,并倒進(jìn)衣服內(nèi);她們還命令姜女在空地上脫光衣物,再由在場的陳姓少年以手機(jī)打燈,鄭女強行拍攝裸照。姜女被毆打和凌虐時,吳乙慶在旁冷漠觀看,并不斷以臟話辱罵姜女。緊接著,吳乙慶再將姜女載到殯儀館旁,繼續(xù)施以言語辱罵;隔天中午,鄭女帶姜女返家,姜女情緒崩潰報警。
新竹地方法院將吳乙慶依傷害等罪起訴,并對鄭姓少女施以感化教育。(中國臺灣網(wǎng) 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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