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基會原秘書長徐永光:“希望工程”公益金曾經違規(guī)運作
徐永光,中國南都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原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副理事長。
在中國公益屆,徐永光被很多人稱為“前輩”,因為“希望工程”。
25年前,共青團中央、中國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發(fā)起“希望工程”,建立希望工程基金,徐永光和他的同事們成了最早為“希望工程”工作的人。
從起步艱難到“希望工程”的成長,徐永光感慨良多,而關于公益金的運作,他備受媒體質疑,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他說了其中的“兩難”。
首先,徐永光說,“零成本”對公益是不合理的:“當時公益環(huán)境最大的問題就是作為法律規(guī)定和法規(guī)的一些規(guī)定它不太合理,最主要的是零成本,就是說規(guī)定捐款必須百分之百全部要用于公益項目,那么工作人員的工資、機構管理的錢明確規(guī)定只能來自于捐款的利息和投資的收入,就是你的收益只能從這個里面拿,就是捐款的那個錢一分錢不能動。”
在這樣的情況下,捐款收支的時間差造就了資金運作的可能性,徐永光:“做投資活動風險,有賺的,有賠的。尤其是賺還滯后,賠馬上就發(fā)生了。我們去年青基會還掙了一兩個億,去年是大豐收,把一堆股票賣掉了。因為這些東西到后年才豐收,雖然結果是投入一個億多一點,回來三個多億,很好了,這個在中國經濟環(huán)境不好的情況下是很好的。但是媒體指責我,有賠本的,有虧的這個被抓住了!
媒體質疑青基會在希望工程公益金的使用上“違規(guī)”,徐永光對此這樣解釋:“什么叫違規(guī)呢?人民銀行規(guī)定,基金會的資金要委托給信托機構、金融機構管理,就是說你要投資增值,要交給他們。這個我們沒有做,凡是交給信托機構的全砸掉,沒有一個不砸掉的,全砸掉,可以說百分之百砸掉。就是九十年代那時候,信托公司大概百分之九十幾都撤銷了,剩下的也是虧的。那我們堅持給信托機構,這叫違規(guī)。所以媒體采訪我,我說我要是不違規(guī),將死無葬身之地。違規(guī),我把錢發(fā)到我自己手里,最后我是兩倍的回報。如果是我按照它的規(guī)定執(zhí)行,把錢交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天天圍著我,我交給他們,顆粒無收。最后,青基會還發(fā)生過有一筆錢,就是一個基金,有一個企業(yè)家捐了一筆基金在青基會運作,做一個很好的項目。那么這筆錢,他自己指定說給一個信托公司,那還是兩千年之后,給一個信托公司,好,這筆錢到現(xiàn)在就回不來,就是這一筆,而且是捐款人要求,把這筆錢交給信托公司,完了。你想一想,當年我要是有一個億交給信托公司最后回不來,那就是死無葬身之地。所以,從當時的法律環(huán)境來看,包括人們的一種觀念,都是給公益機構的發(fā)展帶來很大的壓力和風險,風險非常大。那么我一直講,我說我這個人就是在天堂和地獄之間走鋼絲,就是走綱絲的,搞不好就摔下來,冒著很大的風險!
“大眼睛”蘇明娟:希望工程受益者應該反哺希望工程
不久前,在北京參加希望工程25周年紀念大會上,當年希望工程的受助的孩子們提出了一個倡議——"希望之星聯(lián)盟"。
“大眼睛”蘇明娟介紹,“希望之星聯(lián)盟”號召所有希望工程的受助生們,在參加工作之后,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每人一天捐一塊錢。這樣,一年365天就是365塊錢,然后一個人捐助365元,許多人就是N個365元。大家匯在一起愛心力量將被反哺到希望工程,然后反哺到其他有需要幫助的孩子身上。而這一行動的意義就在于讓當年希望工程的受助生能夠回饋社會了,把愛心工程的接力棒一代一代的傳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