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今天上午將涉案人蔡銘哲、蔡銘杰改列被告,不排除稍晚強制處分。至此,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的被告已從6人增至8人。
報道稱,臺灣檢方特偵組今天就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再度傳喚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的同學蔡美利、蔡美利胞弟蔡銘杰和蔡銘哲,以及三人的配偶黃接意、陳慧娟、林碧婷等6人到案,厘清他們是否協(xié)助吳淑珍將部分資金輾轉(zhuǎn)匯到新加坡相關(guān)賬戶內(nèi)。臺檢方今天上午已將蔡銘哲、蔡銘杰兩人改列被告,不排除稍晚強制處分。
至此,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的被告已從6人增為8人,除蔡銘哲、蔡銘杰外,還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兒媳婦黃睿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與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zhèn)慧,而陳鎮(zhèn)慧已于9月25日遭臺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準。(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