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連勝文槍擊案,日前偵結(jié)起訴,盡管臺檢方對嫌犯“馬面”具體求處死刑,但無論朝野政黨或被害人都高度質(zhì)疑,真相究竟如何?顯然還有待檢警提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jù)。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報23日刊載社評指出,連勝文槍擊案真相一日不明,流言一日不斷,對被害人既不公平,對民主政治的傷害也不能撫平。
全文摘編如下:
去年五市選舉之前,連勝文在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的造勢晚會上,被“馬面”林正偉槍擊,雖然緊急送醫(yī)治療后并無大礙,但在選前最后一夜,爆發(fā)槍擊事件,不免對選情造成影響,再加連勝文身份特殊,馬面行兇動機,自然引起外界諸多揣測,民進黨甚至還提起北北中三都的當選無效之訴。
如今,歷經(jīng)57天的調(diào)查,檢方認定馬面借口陳鴻源家族欠他一百萬元(新臺幣,下同),多次向陳家勒索不成后行兇,一槍一彈造成一死一傷、純屬“誤擊”,并非連勝文自導自演,也無關政治。
就事論事,檢方在偵查期間,除了約談多名證人并調(diào)取行動電話門號262人及679線電話,合計877267筆通聯(lián),調(diào)查不可謂之不密,而對嫌犯量處極刑,懲罰不可謂之不重。然而,起訴書出爐之后,國民黨籍“立委”多人痛斥,諸多重大疑點都未厘清,檢警辦案無法說服人民;民進黨批評檢方草率偵結(jié)起訴,未能解開社會質(zhì)疑;連勝文質(zhì)疑“檢方率爾認定與政治無關,是否太武斷?”陳鴻源痛斥檢方未查出幕后藏鏡人,同時嚴厲炮轟警方無能。幾乎沒有人認同檢方的說法。
以往選舉期間重大刑案偵查結(jié)束后,總是有人會質(zhì)疑檢方偏袒一方,但很少像這次連勝文槍擊案,不分朝野,全部都不相信檢方的認定,可見其中確有疑點。
例如,檢方認定是槍手一人行為無共犯,但槍枝、彈藥絕非一人可為,而且馬面在槍枝來源部分未通過測謊,檢警何以未繼續(xù)偵查就起訴?同時,馬面既處心積慮要殺陳鴻源,選舉過程中機會甚多,何以非要在選前之夜,毫無逃脫機會的情形下行兇?再者,馬面既要殺陳鴻源,必然認識他,怎么會找上體形完全不同的連勝文下手?
老實說,在嫌犯堅不吐實,又無法刑求逼供的狀況下,檢方只能從人證、物證中拼湊真相,確實有相當大的難度,同時誤擊的可能性,確實也無法完全排除;然而,起訴書以嫌犯的自白做為主要憑據(jù),槍枝來源、行兇真實動機、是否有共犯或教唆等等關鍵問題,又沒有合理的交代,誤擊的認定當然很難令人信服,這才是外界質(zhì)疑的最主要因素。檢方如果不能補強證據(jù),恐怕外界的非議永遠無法平息,真相也會永遠淹沒。
盡管如此,檢方在起訴書中強調(diào),“猖狂的暴力行徑,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破壞選舉秩序、造成選情動蕩,且讓臺灣辛苦建立的自由民主政治及公平選舉的良好形象,遭到嚴重斲傷。不予重懲,無法遏止暴戾之氣,及杜絕暴力對公平選舉的威脅”。我們認為,這一段話確實可圈可點,無論本案未來如何演變,但若能借重典而扼止歪風,使今后選舉不再出現(xiàn)暴力,那才是民眾共同的期盼。
正因為如此,雖然本案已經(jīng)暫時告一段落,但仍應分案徹查多項疑點,必要時并應轉(zhuǎn)交特偵組偵辦,以杜悠悠之口,否則,真相一日不明,流言一日不斷,對被害人既不公平,對民主政治的傷害也不能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