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報告“新鮮出爐”,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而“兩高”報告在談到今后的工作任務時,都表示要進一步落實司法公開、司法民主和司法為民措施,健全司法改革目標責任制,努力讓改革成果切實惠及人民群眾。
司法改革傳遞的這一指向與期待,是朝著法治國家邁進的重要步伐。去年3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告形成。面對這一歷史性跨越,人們同時保持著清醒認知:法律城堡雖已落成,但要真正成為公眾的堅固庇護所,還需要公民對法律的信仰根基,依賴司法機關的法律堅守。
司法改革的關鍵是什么?那就是:如何建立、完善各種制度讓法律成為最終標準,讓司法正確地還原、適用憲法法律的規(guī)定。這也正是我國目前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所涵蓋的內容:優(yōu)化司法職權配置、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加強政法經費保障等。
客觀地說,近年來,隨著我國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推進,特別是圍繞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huán)節(jié),聚焦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熱點問題,執(zhí)法行為進一步規(guī)范,訴訟程序進一步簡化,刑事案件上訴率下降,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經費大幅增加……這些細節(jié)和數(shù)據(jù),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改革的實際變化。
然而,一些“司法困境”仍舊存在。一方面,是人民群眾對司法的公平正義與效率提升有著越來越高的要求與期盼,另一方面,不規(guī)范的司法行為仍然比較常見,嚴重損害了司法的嚴肅性與公正性,凸顯了司法公信與公眾期待之間、管理體制與獨立審判的憲法原則之間、司法能力與公眾需求之間、司法環(huán)境與司法制度目標之間的種種不適應。
也因此,司法改革只能推進,不能停頓;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要讓公平正義惠澤所有公眾,讓公眾得到法治的呵護,必須推進司法改革;要讓社會和諧、規(guī)則統(tǒng)一、秩序井然,只能推進司法改革;要想提高司法的公正、效率、廉潔,也只能通過司法改革。深化司法改革,已經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一個國家的法治發(fā)展狀況,代表著這個國家政治文明的水準,影響著民眾生活的幸福指數(shù)與公正指數(shù)。而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于推動中國法治進步的意義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