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芬奇家居涉嫌造假事件”繼續(xù)發(fā)酵。7月13日下午,達芬奇家居總經(jīng)理潘莊秀華在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哭訴創(chuàng)業(yè)的艱難,而對央視曝光其造假的事情,潘閃爍其詞。潘莊秀“鱷魚的眼淚”并沒有換來消費者的同情,倒有情緒激動的消費者現(xiàn)場“踢館”,發(fā)布會草草收場。(中新網(wǎng)7月14日)
潘莊秀華哭得再凄慘,也絕不會被消費者同情和原諒。且不說一件售價30多萬元的家具代工成本只有3萬左右,而且是在東莞一個加工廠生產(chǎn)的;也不說在上海等地銷售的達芬奇品牌家具從深圳出口到意大利再從上海進口,周游一圈兒后搖身變成“進口家具”;單說部分天價達芬奇家具有刺鼻氣味,許多產(chǎn)品雖標明是實木材質但并非實木,就足以證明達芬奇家具不符合目前我國家具質量安全的標準,也違反了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既然涉嫌欺詐,一抹眼淚怎可能撈取同情與諒解呢?
潘莊秀華及達芬奇家居不被同情自在情理之中,費解的是,達芬奇家具消費者在網(wǎng)絡輿論中也沒贏得一致同情。央視曝光初始,達芬奇家具的消費者們尚無動靜之時,微博上就有網(wǎng)友問:“購買達芬奇家具的消費者怎么如此低調呢?”隨著事態(tài)擴大,消費者開始出來維權,網(wǎng)絡輿論又發(fā)生變化。搜狐網(wǎng)專題評論的題目居然是:“達芬奇”消費者不應該被法律過度保護。
達芬奇家具“歐洲游”,從國產(chǎn)變成了進口,雖然這不是達芬奇獨有的手段,但足以被看客當成“變臉”的笑話看;看完了達芬奇家居的笑話,又看達芬奇消費者的笑話,你一擲千金購買的奢侈家具原來和我的普通家具并沒什么區(qū)別。商品銷售市場喪失誠信固然可鄙,但消費者過度盲從輕信品牌價值甚至落入“洋品牌”陷阱中,是不是也“活該”呢?或許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認知基礎,搜狐評論指出,“法律不應保護消費者不負責任的輕信,不應獎勵那些放棄最起碼謹慎的行為,‘達芬奇’這樣的名字,顯然就是專為那些對歐洲所知甚少的人起的,生怕看不出它來自意大利!
很多人看“達芬奇”消費者的“笑話”,并不一定與“崇洋媚外”有關。在絕大多數(shù)普通消費者看來,達芬奇家具貴得離譜,有網(wǎng)友笑稱:“坐一坐達芬奇的椅子,你的屁股頓時也變得高貴起來!彼,買得起達芬奇家具的消費者非富即貴,可是有錢你不照樣也上當受騙嗎?不是也只知道“只買貴的不買好的”嗎?在這些看笑話的情緒中,多多少少還是可以映射出看客們的仇富心態(tài)。
在“達芬奇家居涉嫌造假事件”中,固然可以看到“浮躁的中國富人與浮躁的中國奢侈品市場互動”的影子,但并不能據(jù)此認為“法律不應保護消費者不負責任的輕信”。上當了受騙了,無論你“富得流油”還是“窮得叮當響”,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消費者,法律并不能因為你窮或富而有所偏倚。否則,富人受了騙,法律對造假者網(wǎng)開一面,那造假者豈不是可以逍遙法外無所顧忌繼續(xù)造假?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消費習慣及識別能力可以探討,但無論什么樣的消費者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這一原則不容置疑。
“達芬奇”消費者被“達芬奇”狠狠地忽悠了一把,如果你實在要把它當笑話看,竊喜一把倒也無妨。但如果把它上升到法律層面,繼續(xù)對“達芬奇”消費者冷嘲熱諷,那只能說明你法律意識淡薄或仇富心理過于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