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中秋、國慶期間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物督發(fā)〔2010〕3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
2010年中秋、國慶即將來臨,為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現(xiàn)就做好中秋、國慶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文博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觀念,把安全工作作為節(jié)日期間首要任務,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本地區(qū)、本單位文物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二、加強安全管理,做好應急準備。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文博單位要針對節(jié)日期間本地區(qū)、本單位的安全環(huán)境狀況,完善崗位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應急預案,做到制度到崗、措施到位、責任到人、運轉(zhuǎn)高效。
三、開展安全自查,根治安全隱患。各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收藏單位、考古與古建維修工地要全面開展安全自查,做到縱向到邊、橫向到底,不留死角,對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堅決整改。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安全隱患突出的文物單位,要重點予以檢查,督促限期整改。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信息通暢。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文博單位要全面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堅持領導帶班、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如發(fā)生文物安全事故,各地要按照文物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文物局《關于試行文物行政執(zhí)法與安全監(jiān)管情況公告制度通知》(文物督函[2009]1393號)等要求,及時處置,按時上報。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