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外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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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車時數(shù)未滿一小時(或三十分鐘)者,以一小時計算計算收費。停車時數(shù)逾一小時以上(或三十分鐘)以上,其超過之不滿一小時以上(或三十分鐘)部分,如不逾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收費;如逾三十分鐘者,仍以一小時計算收費;在離峰時段(每日自22:00起至翌日08:00止),停車時屬于3小時(含)以上者,改以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60元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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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路外停車場明志書院、民眾活動中心、林森等停車場,停車費率為每小時30元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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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路邊收費停車場
1.以時計費者:每小時20元,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收費時間為上午八時起至晚上22:00止(各路邊收費停車場營運費率及收費時間另有調(diào)整者,依其相關(guān)規(guī)定辦理)
2.以計次計費者:每次30元,新竹漁港收費停車場,自95年3月1日起,每逢例假日實施收費,收費時間自早上10:00起至下午18: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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