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7日電 臺灣《中華日報》16日晚發(fā)表社論文章指出,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疑似洗錢案,勢如奔馬一路挺進,在押的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轉(zhuǎn)為污點證人,和盤托出涉嫌行賄陳水扁家族內(nèi)情當庭開釋后。緊接著,與陳水扁家族關(guān)系密切的臺當局前“內(nèi)政部長”余政憲,疑涉入郭銓慶行賄陳水扁家族經(jīng)聲押獲準,陳水扁家族洗錢“大水庫”就此潰堤,資金來源已有脈絡(luò)可尋,陳水扁涉貪情節(jié)益發(fā)明晰,他已無從再拗成受國民黨迫害的政治犯。
原文摘錄如下:
力麒集團于2004年間,取得“內(nèi)政部營建署”辦理的南港展館新建工程承攬權(quán),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時,掌握一項重要案情:郭銓慶涉嫌以兩千萬元(新臺幣,下同)行賄評委及“內(nèi)政部”高層官員,另有九千萬元匯到扁家洗錢“白手套”蔡銘哲在香港的賬戶,最后疑似流入陳水扁兒媳婦黃睿靚在瑞士的賬戶。其時,余政憲擔任“內(nèi)政部長”,涉及圖利及泄密罪,犯罪嫌疑重大,檢方高度懷疑他涉嫌扮演郭銓慶向扁家行賄的“白手套”。
這無疑是一項重大發(fā)現(xiàn),顯示扁家洗錢“大水庫”,恰如海納百川而成其大,蔚成令人咋舌的國際洗錢奇觀,惟檢方對扁家洗錢拼圖,則已據(jù)以獲致關(guān)鍵性突破。歸納起來,扁家洗錢“大水庫”的龐大資金,來源有三:其一、如陳水扁所說的選舉結(jié)余款;其二、陳水扁機要費輾轉(zhuǎn)撥入款;其三、力麒集團等廠商涉嫌向扁家行賄款;其四、吳淑珍炒作股票獲利款。
截至目前為止,扁家“海角七億”來源,特偵組已掌握其中七千萬元,系由扁家“大賬房”陳鎮(zhèn)慧取自機要費,另有力麒集團等廠商賄款約一億一千萬元,其它廠商不明款項約三億元。由此可見,陳水扁所謂海外賬戶資金來源是選舉結(jié)余款,顯然避重就輕,而經(jīng)查有機要費及廠商賄款洗到海外,檢方已然直搗扁家“金錢王國”核心,任由陳水扁百般狡賴、東拉西扯也難擺脫貪污嫌疑。
陳水扁于八月十四日坦承扁家設(shè)有海外賬戶以來,即使盡各種手段,試圖辯解海外賬戶不但合理而且合法,其言辭越來越勁爆辛辣,手法越來越匪夷所思,卻始終沒有說過“真金不怕火煉”,或“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反襯這位“陳律師”,即使可以雄辯滔滔力戰(zhàn)群雄,但在偵查庭上,已難就檢方確然掌握的不法事證,提出可以取信于人的抗辯。事實擺在眼前,陳水扁想要脫罪應(yīng)難于上青天。
在此情況下,陳水扁唯有在偵查庭外另辟戰(zhàn)場,除了趴趴走擁抱深綠群眾,使民進黨投鼠忌器不敢與之切割之外,就是尖嘴薄舌空口放言,再三聲稱,海外賬戶所存資金,將作為“臺灣獨立建國”基金,推展臺灣“外交”工作。而國民黨對他一路“追殺”,以政治迫害誅他十三族,他愿意成為馬英九統(tǒng)治下的第一個政治犯。凡此言論,無非彌天大謊,也是天大笑話。
陳水扁言大而夸,自比為政治犯,又怎能掩蓋涉嫌嚴重貪污的事實?民進黨將于二十五日聯(lián)合多個親綠團體舉辦游行,陳水扁表示屆時“我一定參加”,并召喚支持者和他一起走上街頭。所謂“反黑心、顧臺灣”,反的是甚么黑?適可投射出強烈的反諷:莫非反的是陳水扁的黑——涉嫌鋪天蓋地的大A臺灣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