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3日消息 據(jù)臺“中國時報”報道,扁家友人呂和霖自美返臺昨日到臺檢方特偵組應訊。她坦承臺北寶徠豪宅是她買的,但她只是扁家購屋的人頭。她還表示跟吳淑珍不熟,是侯西峰和她弟弟呂泰榮請她出面代購,錢是扁家付的,但她不清楚扁家購買寶徠的資金來源。
據(jù)臺媒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去年間曾傳喚呂和霖,但她接到證人傳票后,翌日即離臺赴美國。2月27日臺檢方傳訊呂和霖、呂泰榮、侯西峰作證,呂和霖并未到案,臺檢方要求呂泰榮聯(lián)絡姐姐呂和霖返臺說明。呂和霖在3月10日深夜自美返臺,臺檢方特偵組派專人送傳票給她,昨日她以證人身份到臺檢方特偵組應訊。
據(jù)臺媒報道,呂和霖供稱,她在2006年作為扁家的購房人頭,預購了臺北寶徠花園兩戶豪宅,總價1.4億元(新臺幣 下同)。而扁家為了支付首付款,吳淑珍要黃芳彥從黃保管的扁家6000萬元中拿出4000萬。這4000萬元最后經(jīng)由侯西峰、呂泰榮再轉交呂和霖支付給開發(fā)商。
雖然吳淑珍一再辯稱,國泰世華銀行的錢都是臺灣企業(yè)家支付的“政治獻金”,但臺檢方質疑扁家將“政治獻金”用來買房產(chǎn),和找呂和霖當人頭購買寶徠豪宅,就是為了洗錢隱匿。(沈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