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高院”審理陳水扁相關弊案傳喚吳淑珍今日到庭。針對財產(chǎn)遭臺檢方特偵組扣押一事,吳淑珍不滿地表示,臺檢方當初扣押財產(chǎn)時并沒有通知當事人,如今他們家只剩50多萬(新臺幣,下同)可花,但她醫(yī)藥費及看護費用,一個月就要花掉20萬,也就是她只能生活2個月,講到激動處吳淑珍說干脆判她死刑算了。
據(jù)報道,臺“高院”合議庭召開吳淑珍準備程序庭,針對臺檢方特偵組扣押財產(chǎn)一事,吳淑珍顯得非常不滿。她說原本她有定期存款800萬,如今遭臺檢方扣押,現(xiàn)在只;钇诖婵40萬。陳致中定期存款830萬也被扣押,活期10萬,加起來全家只剩50多萬。但她1個月醫(yī)藥費用就要20萬,這樣她只能活2個月,講到激動處她說不如跳樓自殺算了。吳淑珍說臺檢方當初查扣財產(chǎn)時,并沒有通知他們,現(xiàn)在家里都沒有錢,干脆判她死刑,或者干脆讓她搶銀行算了。
合議庭召開吳淑珍準備程序庭,由于她沒有律師幫忙,臺“高院”指派義務辯護律師羅子武幫她辯護。律師表示由于2個禮拜前才接獲通知要幫吳淑珍,但卷證實在太過龐雜,短時間無法消化,希望在1個月內提吳淑珍的答辯狀。至于吳淑珍無罪答辯部分也希望合議庭能再給1個月時間準備。
報道說,吳淑珍說希望臺“高院”再增加一名辯護律師。她也表示,公務機要費偽造文書部分,以及南港展覽館授意當時臺當局“內政部長”余政憲將評審委員名單泄漏給蔡銘哲知道,涉及泄密,這兩部分都認罪,但其他貪污罪嫌仍是不認。(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