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北京3月28日電(記者 裘立華、唐召明)3月14日,拉薩發(fā)生的令世人震驚的打砸搶燒暴力事件,讓人看到了達賴集團妄圖分裂祖國的本質(zhì)。長期以來,達賴集團采用的都是兩面手法:一方面由達賴出面到世界各地宣揚“中間道路”“非暴力”;另一方面由激進的“藏青會”等出面四處煽風點火,鼓動“藏獨”分子用暴力手段制造事端。兩種手法,一個目的,就是圖謀“西藏獨立”。
“中間道路”的內(nèi)涵與實質(zhì)
近些年,達賴集團在國際場合經(jīng)常宣揚的“中間道路”主要內(nèi)容是:在中國憲法的框架內(nèi),在西藏及其他藏區(qū)實行“高度自治、真正自治”。但只要稍加研究就可以發(fā)現(xiàn),達賴集團宣稱的“中間道路”,其內(nèi)涵和實質(zhì)與“西藏獨立”主張是一回事,即都是要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安才旦分析說,這主要表現(xiàn)在五個方面:第一,達賴集團堅持“西藏在歷史上和文化上都是一個獨立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第二,堅持要將中國軍隊和軍事設(shè)施從西藏撤走,西藏地位交由國際會議討論,西藏成為“和平區(qū)”“緩沖國”;第三,堅持西藏可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保持外交關(guān)系;第四,堅持在包括青海、甘肅、四川、云南等省藏區(qū)在內(nèi)的240多萬平方公里的“大藏區(qū)”實行“真正自治”,也就是要推翻西藏和其他藏區(qū)的社會主義制度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西藏事務(wù)全由十四世達賴喇嘛來管;第五,堅持要把非藏族群眾從“大藏區(qū)”遷走。
就拿中央政府不能在西藏駐軍,西藏可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保持外交關(guān)系來說。眾所周知,如果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不能在其領(lǐng)土上駐軍,允許其管轄下的一個地方政府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保持外交關(guān)系,也就無主權(quán)可言。所以,達賴喇嘛主張的“真正自治”,實質(zhì)上是要改變西藏屬于中國的法律地位,否定中國政府對西藏擁有主權(quán)。
“真正自治”的真正目的
安才旦說,“真正自治”是達賴集團西藏獨立“三部曲”戰(zhàn)略中的重要一環(huán),即第一步通過談判先回到境內(nèi)來,因為達賴集團在國外搞了幾十年的獨立活動未能取得任何成果,所以要回到西藏使指揮獨立活動變得更直接、更易“見成效”;第二步是通過“真正自治”取得政權(quán);第三步是通過“全民公決”最終實現(xiàn)“西藏獨立”。
其實,達賴集團提出的西藏“和平五點計劃”和斯特拉斯堡“七點新建議”的欺騙性,是連達賴身邊人及其支持者都承認了的。比如,達賴的弟弟丹增曲杰在接受美國媒體采訪時曾一語道破:“我們先求自治,然后把中國人趕走。”再如,達賴集團《西藏雜志》編輯頓珠次仁在2004年撰寫的《越過希望與想像解決西藏問題》一文中承認:“達賴喇嘛西藏和平五點計劃和斯特拉斯堡建議的要求,無異于西藏獨立!
98歲的阿沛·阿旺晉美是當代西藏歷史的見證人。他對達賴集團的“西藏獨立”幻想評介說:“20世紀西藏發(fā)生的事我經(jīng)歷了不少。所謂‘西藏獨立’,在20世紀以前是沒有的,那時藏語中沒有‘西藏獨立’這個詞。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西藏地方政府歸屬中央政府統(tǒng)轄,是公認的事實。所謂‘西藏獨立’,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造出來的!
達賴集團分裂活動日益加劇
從達賴集團近十多年來的言行看,所謂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的說辭,只不過是動員國際社會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爭取西藏和其他藏區(qū)民心的口號而已。實際上,達賴集團在呼喊“高度自治”和“真正自治”口號的同時,仍然在國外繼續(xù)從事著分裂活動:
。^續(xù)施行《流亡藏人憲法》。1991年,即在達賴集團提出“和平五點計劃”和“斯特拉斯堡建議”幾年之后,達賴集團主導(dǎo)制定的《流亡藏人憲法》仍然貫穿著“西藏獨立”的宗旨。這個所謂的《憲法》規(guī)定,要“建立一個自由、社會幸福、政教合一、民主聯(lián)盟的本地人國家”“達賴喇嘛任國家首腦”。這與1963年達賴主導(dǎo)制定的《未來西藏憲法》中關(guān)于要“建立一個民主統(tǒng)一的國家”“達賴喇嘛任國家首腦”的提法,幾乎沒有什么改變。至今,《流亡藏人憲法》仍是達賴集團及其追隨者遵循的行動指南。
。M一步強化和完善“流亡政府”機構(gòu)。達賴于1959年4月在印度穆索里組建的第一屆“西藏流亡政府”,僅設(shè)“教育”“外交”“財政”“宗教”4個部,而2006年9月組建的第十三屆“流亡政府”,卻設(shè)有“內(nèi)政部”“外交與新聞部”“宗教與文化部”“教育部”“財政部”“衛(wèi)生部”“安全部”7個部。顯而易見,在達賴集團提出“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的口號后,西藏“流亡政府”的機構(gòu)不是弱化,而是在進一步強化。目前,國外進行“西藏獨立”活動的種種指令,都是以“西藏流亡中央政府”的名義發(fā)布的。
。^續(xù)唱所謂的“西藏國歌”、升“西藏國旗”。1959年之前,西藏從沒有過什么“國歌”和“國旗”。達賴集團叛逃后,為宣揚“西藏獨立”,才在境外制作了所謂的“西藏國國歌”和“西藏國國旗”。其“國歌”歌詞和“國旗”圖案,是赤裸裸的“西藏獨立”宣示和標識。在達賴提出“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口號的同時,達賴集團的重大活動,以及國外藏人學校開學典禮等活動,都要唱“國歌”、升“國旗”。“西藏獨立”思想的灌輸一刻都沒有停止。
。^續(xù)公開或隱晦地宣揚“西藏獨立”。達賴集團提出“不尋求西藏獨立,只尋求西藏真正自治”的口號后,每當他認為形勢對其有利的時候,總要公開地表露“西藏獨立”的立場。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東歐劇變、蘇聯(lián)解體期間,西方反華勢力大肆對中國打壓,達賴集團乘機在國際場合廣泛地表達“西藏獨立”的立場。比如,1990年9月5日,達賴對荷蘭記者說:“蘇聯(lián)的變化,給西藏獨立帶來了新的契機、新的希望,給了西藏獨立以新的勇氣和力量。”又如,1991年8月,達賴在蒙古國活動時甚至說:“將宣布西藏脫離中國實現(xiàn)徹底獨立!笨吹街袊址(wěn)定,社會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尤其是西藏自治區(qū)的各族群眾生活安定幸福,達賴就話音一轉(zhuǎn),高調(diào)宣揚“中間道路”,把以前所說的“西藏獨立”,變換成“西藏人民的自由斗爭”“爭取西藏的自由”等等。
近幾年,達賴集團在公開場合的講話、聲明、訪談中,仍不時稱西藏為“國家”,把西藏與中國并列的口氣、語氣依舊未變,其中一些激進分子更是赤裸裸表達真實想法。1995年3月10日,“西藏流亡政府”首席噶倫桑東·洛桑丹增在《非暴力抵抗及不合作運動》一文中寫道:“政治上,從有文字記載以來直到1951年,西藏一直是一個主權(quán)獨立的國家。”在另一部書中,桑東·洛桑丹增說:“西藏將是一個自治的國家。”
對達賴集團來說,“西藏獨立”的道路行不通,也沒有“中間道路”好走,只有一條光明之道,就是放棄“西藏獨立”的主張,停止分裂中國的行徑,與舊日的夢想徹底決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