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等人近日為兩岸關系發(fā)表“大一中架構(gòu)五原則”,主張兩岸和平相處于“大一中架構(gòu)”下,維持現(xiàn)狀并共同構(gòu)架“不完整的國際法人”,雙方均享有參加聯(lián)合國等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建立正常關系的權利。該主張在島內(nèi)外引起熱議。
明眼人一看便知,該主張表面上非統(tǒng)非獨,其實是“特殊兩國論”在新形勢下的變種。施明德等提出的五原則林林總總,洋洋灑灑,但卻對與“大一中架構(gòu)”一字之差的“一中框架”只字不提,實際上是試圖用虛化的“大一中架構(gòu)”取代客觀存在的“一中框架”。
筆者認為,“大一中架構(gòu)”無法取代“一中框架”!耙恢锌蚣堋笔莾砂蛾P系和平發(fā)展重要思想的最新發(fā)展,是大陸方面在處理臺灣問題的長期實踐中逐漸形成的重要論述。它既蘊含“一中原則”的原則性,也具有尊重現(xiàn)實、務實靈活的包容性。今年2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zhàn)時指出:要堅持一個中國框架,維護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共同政治基礎,并表示有信心“在一個中國框架內(nèi),同臺灣方面進行平等協(xié)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找出解決問題的鑰匙。
兩岸關系走到今日,已面臨“深水區(qū)”的諸多挑戰(zhàn),存在一些僵局。但和平發(fā)展的大勢有目共睹,歷史留給臺灣這一邊的時間不會太多。要打破目前的僵局,安然渡過“深水區(qū)”,需要兩岸更廣泛的交流,更真誠的合作;也需要更多有識之士集思廣益,獻計獻策;更需要兩岸共同維護好“一個中國框架”,共同筑牢這一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政治基石。舍此之外,別無他途。
。ㄗ髡邽榍迦A大學兩岸法政問題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