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上海舉行的首屆兩岸和平論壇上,兩岸多位學者12日指出,兩岸關系發(fā)展過程所遇問題的全面解決,關鍵在于“兩岸政治關系的合情合理安排”;應通過制度建設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
中共十八大報告有關“探討國家尚未統(tǒng)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的闡述,在本月6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于巴厘島“習蕭會”上加以重申后引發(fā)海內外關注。首屆和平論壇上,多位不同學術背景的兩岸專家在學術論文中就此展開論述。
臺灣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教授朱新民表示,過去五年來,兩岸間贏得穩(wěn)定的和平,該成果的維護與鞏固仍須不斷呵護與灌溉。兩岸關系發(fā)展過程所遇問題的全面解決還在于“兩岸政治關系的合情合理安排”,“兩岸的政治定位”是其中最根本最關鍵的部分。
朱新民認為,大陸近期一中框架的戰(zhàn)略設計訴求,催出臺當局明白宣示兩岸都主張一個中國的確認,宣示用“一中架構”來定位兩岸關系。這個重大的政治成果為兩岸關系注入了新的能量。
上海公共關系研究院副院長李秘指出,探討“兩岸政治關系的合情合理安排”,是兩岸關系進一步向前發(fā)展的關鍵和瓶頸。直接討論該問題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兩岸可先討論兩岸政治定位的“周邊”議題,然后逐漸向“中心”議題聚集。
李秘提出兩個路徑,其一,探討兩岸政治關系變遷,確立雙方之間關系,明晰兩岸如何從各自法律制度出發(fā)來確認和維護一中框架;其二,從個案、實例入手,做出具體安排,如兩岸具體公權力部門互動、官員稱謂等。他指出,上述兩個路徑上的工作做好后,再討論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將比現(xiàn)在更容易。
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tǒng)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指出,兩岸和平架構是一個能夠維系與深化兩岸和平發(fā)展的結構,必須是兩岸均可接受的“合情合理安排”。
他提出,該結構應包括四個面向:符合兩岸目前“法理現(xiàn)狀”;以“整個中國”為外在框架,不以造成兩岸為“一邊一國”為原則;就兩岸“政治定位”、“國際參與”及“不武”三點做原則性安排;處理兩岸關系時,應多援用中華文化的概念與價值來處理,相互尊重與包容。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周葉中在其有關兩岸和平協(xié)議的論述上指出,作為憲制性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堅持一中框架和反“臺獨”的底線要求,對兩岸政治關系定位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通過制度建設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
周葉中認為,隨著兩岸關系持續(xù)、深入發(fā)展,兩岸政治關系定位的模糊,將導致“兩岸公權力開展合作的方式和程度”等難題的產(chǎn)生。對于“作合情合理安排”的討論,過去常集中于對“合情合理”的界定,而如何理解“安排”同樣值得討論。他說,“安排”一詞從法理角度來看,具有通過規(guī)范文本的形式體現(xiàn)兩岸共識的意涵。(記者 劉舒凌 陳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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