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3日電 據(jù)韓媒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檢方提出的對親信干政事件主謀崔順實女兒鄭某的逮捕令進行審核后,于當?shù)貢r間3日凌晨1時30分許,決定拒絕簽發(fā)逮捕令。
報道稱,法院認為,從嫌疑人的涉罪原委和程度來看,目前難以接受檢方要求簽發(fā)對鄭某的逮捕令。
此前,檢方認為,鄭某涉嫌違法進入梨花女子大學就讀,接受三星電子公司提供的特惠和賄賂以及用非法手段將財產(chǎn)轉移到海外藏匿等,并向法院提出了簽發(fā)逮捕令申請。
鄭某獲釋后對記者說,進入本人根本不想進入的大學而得罪周圍人,也給學生們帶來負面影響,對此感到遺憾,并向大家道歉。
鄭某于5月31日在荷蘭阿姆斯特丹機場轉乘飛機時,被韓國檢方拘留。抵達韓國仁川國際機場后,立即被押送至首爾中央地方支檢接受調(diào)查。
鄭某表示,對母親和樸槿惠之間發(fā)生的事一無所知,對目前的情況感到“委屈”。她還稱對被質(zhì)疑接受三星特殊待遇不太知情,把責任推給母親崔順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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