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乒壇六朝元老也曾獲得特別獎。
本屆奧運會女子重劍個人半決賽中,韓國名將申雅嵐以一劍之差不敵衛(wèi)冕冠軍、德國姑娘海德曼。韓國教練認為海德曼的最后一劍有爭議,現(xiàn)場上訴但遭到組委會駁回。之后,失去決賽權(quán)的申雅嵐坐在劍臺上痛哭抗議,比賽因此暫停了兩個小時。
一天之后,國際擊劍聯(lián)合會提議向其頒發(fā)“特別獎”。但被韓國奧委會拒絕,他們稱比賽中裁判誤判導(dǎo)致申雅嵐僅獲銅牌,因此要求授予申雅嵐銀牌。但昨日,這一申請被國際奧委會駁回。
雖然“特別獎”這個獎項聽起來有點無厘頭,可奧運歷史上的確有很多超越獎牌的存在——各種特別獎。
1964年,第18屆奧運會在日本首都東京舉行。兩名瑞典皮劃艇選手拉斯·古納爾·卡爾和斯丁·倫納特·卡爾正在賽道上疾馳,突然發(fā)現(xiàn)有一對競爭對手不慎翻船。于是他們放棄了比賽,轉(zhuǎn)而前往營救那兩名選手。盡管失去了獎牌,但日本奧組委向國際奧委會建議,給這兩名瑞典人頒發(fā)“公平競賽獎”。
而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上,比利時球員塞弗、克羅地亞老將普里莫拉茨以及瑞典名將佩爾森雖然都和獎牌無緣,但卻在現(xiàn)場接受了來自國際乒聯(lián)的“特別獎”。自從1988年乒乓球成為奧運會正式項目以來,他們參加了全部六屆比賽。(葛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