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馬尼拉標準今日報》4月28日發(fā)表菲律賓投資家維克托·阿齊斯的署名文章《它屬于中國》。全文如下:
斯卡伯勒礁(即我黃巖島——本網注)確實屬于中國,早在元朝1279年中國就已發(fā)現(xiàn)并在地圖上對其進行了標注。中國大陸和臺灣的漁民從那時起就在這里活動。實際上,當時在蒙古統(tǒng)治者忽必烈手下工作的天文學家、工程師兼數(shù)學家郭守敬對南海進行了測繪,測繪點就是作為中沙群島一部分的斯卡伯勒礁。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我們的外交部拿出來作為領土證據的“古老地圖”卻是在1820年才繪制的,比中國的地圖晚了541年。參議員埃德加多·安加拉竟然聲稱這份晚了540多年才出現(xiàn)的地圖比中國那份古老得多的地圖更有說服力,這讓我太驚訝了。
但更令我驚訝的是,華金·貝納斯神父4月22日在另一家報紙上發(fā)表的文章。作為1987年《(菲律賓)憲法》的主要制訂者之一,他竟然將1982年通過的《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用作他維護菲律賓主權的基礎。盡管他后來的確承認了這樣的事實,“斯卡伯勒礁是在確定菲律賓領土的《巴黎條約》所確定的范圍之外”,他還這樣。這是怎樣的唬人的說法?
在1946年,菲律賓從美國殖民地那里宣布獨立時,我們確切的領土應該是什么?為什么1899、1935、1943、1973、1986和1987年的我國歷次憲法都沒有將斯普拉特利群島(即我南沙群島——本網注)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領土中呢?我們突然從何處、從誰那里一下子就得到了這些島嶼?難道這是憑空得到的?
上世紀70年代后期,中國曾在斯卡伯勒礁及周邊地區(qū)進行過科學考察活動,后來還在那里立過碑。但是菲律賓1997年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這塊標志碑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