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沖繩縣那霸地方法院指定的律師15日宣布對中國船長詹其雄提起“強制起訴”。不過,日本《讀賣新聞》等多家媒體15日指出,日本方面雖然提起訴訟,但如果得不到中國的協(xié)助,起訴通知到達詹其雄手中的可能性很低,公訴就會被駁回,裁判無法進行的可能性很大。2010年9月,一艘中國漁船在釣魚島海域被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撞上,中國漁船船長詹其雄被日方逮捕,經(jīng)中方交涉后獲釋。
在日本,“強制起訴”是指被檢察機構認定為“不予起訴”的案件,再經(jīng)過由任意選出的11名民眾組成的檢察審查會審查后,如果有8名以上成員同意起訴,就會將此案件定為強制起訴案件予以起訴。此前,日本共發(fā)生過4起“強制起訴”案件。2011年1月,那霸地方檢察廳以“中國船長已回國、案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為由,決定不起訴詹其雄。但之后,那霸檢察審查會兩次表決通過“應以公務執(zhí)行妨礙罪起訴中國船長”。
NHK電視臺15日引述那霸地方法院指定律師的話稱,外國漁船撞上日本巡邏船的案件極其特殊,起訴手續(xù)耗費大量時間,“如果開庭,被判有罪的可能性很大”,但他同時承認,“是否開庭由法院決定,實際開庭審判非常艱難”。日本時事通訊社稱,如果起訴書在2個月之內(nèi)送不到詹其雄本人手中,起訴書就會失效。
對于日本起訴詹其雄,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15日稱,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日方無權在釣魚島海域執(zhí)行任何“公務”。日方對中國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謂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無效的。(本報駐日本特約記者孫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