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17日公布核反應堆新管制方針,原則上把核反應堆運轉壽命限制在40年,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核反應堆破例一次性延長運轉“不超過20年”。日本政府將向例行國會提交寫入這一規(guī)定的《核反應堆等管制法》修正案。修正案獲得通過后,核反應堆的壽命最長可達60年。
日本核電站事故擔當相細野豪志6日曾表示,新規(guī)定給壽命滿40年的核電站延長運轉“設了非常高的門檻”。原子能安全廳準備室17日也表示“將設置嚴格的標準”,不會增加延長運轉的例外。但是,也有人擔心若標準不嚴新規(guī)定將給核電站延長運轉“開后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