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官方媒體5日表示,“日本實際上已經(jīng)裝備核武器”,因此沒有資格談論去核話題。
朝鮮中央通訊社5日發(fā)表評論文章,質(zhì)疑日本在國際舞臺呼吁“去核化”的合理性。
文章通過回顧半個多世紀來日本的“核歷史”得出“結(jié)論”:“日本是‘核武國家’”,沒有資格談論去核話題。
在“歷史”方面,朝中社的評論文章說,1969年6月,日本公布“無核三原則”后不久,時任首相佐藤榮作在國會參議院發(fā)表演說,稱因政策變化和內(nèi)閣變動可在任何時候修訂這三條原則。
1978年3月,時任首相福田糾夫告訴國會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可能向武裝力量(自衛(wèi)隊)裝備核武器”。
上世紀80年代,時任首相中曾根康弘“帶頭煽動軍國主義,經(jīng)常強調(diào)日本需要核武器,甚至標榜擁有核武器符合日本憲法”。
“1995年,日本宣稱掌握了制造核武器的技術(shù)……2002年,一名時任日本政府高級官員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核武器能夠提升日本獨立防御能力,沒有理由拒絕核武器!
在“核儲備”方面,朝中社說,日本是钚元素的全球最大所有者,“2002年4月日本自民黨黨首在一次演講中說,制造核彈頭不難,日本的核電站擁有大量钚,足夠制造數(shù)千枚核彈頭!
朝中社說,日本“有能力在短時期內(nèi)生產(chǎn)和擁有許多核武器”。
在“外援”方面,朝中社說,美國向日本提供“核保護傘”。在這一機制下,美國承諾報復性攻擊任何使用核武器襲擊其盟友的國家。通過“核保護傘”,攜帶核武器的美國軍艦可隨時進入日本領海,這表明“日本實際上已裝備核武器”。
朝中社借此三方面因素認定,日本實際上是“‘核武國家’……日本從沒有放棄過發(fā)展核武器政策”。
評論文章最后提出“問題”:對于日本這樣一個“核武國家”,叫別人“去核”不合適,“日本最好停止這種偽善的美言”。
朝中社此刻發(fā)表這篇評論文章的目的不明,日本方面也沒有立即回應文章中所提及的日本“核歷史”是否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