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維埃爾5日抵達法院時被傳媒包圍。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法國興業(yè)銀行“魔鬼交易員”凱維埃爾于2006至07年間違規(guī)炒賣歐洲期指,累公司勁蝕49億歐元。經過4個月審訊,巴黎刑事法庭5日判他違反誠信、偽造和濫用計算機罪名成立,判監(jiān)3年、另加2年緩刑,以及賠償銀行所有損失,其代表律師已提出上訴。
33歲的凱維埃爾當時違規(guī)炒賣近500億歐元歐洲期貨,并隱瞞“炒跌”期指造成巨額損失。法興于2008年公開損失,轟動全球,成為全球史上最大宗交易弊案之一,高層其后被迫重組。
凱維埃爾一直聲稱高層知道并縱容其冒險行為,目的是為了賺錢。宣判后,他的代表律師表示,其當事人對判決感到“憤慨”,法庭認定法興“毋須負任何責任”,凱維埃爾卻要為整個制度的錯誤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