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加德滿都12月16日電(記者陳喬炎)尼泊爾制憲會議15日晚舉行會議,批準成立14個委員會,負責新憲法起草的各項工作。
據尼泊爾國家通訊社報道,這14個委員會包括一個憲法委員會、10個專項委員會和3個程序委員會。其中憲法委員會成員級別最高,包括主要執(zhí)政黨尼泊爾共產黨(毛主義)主席、總理普拉昌達和主要反對黨尼泊爾大會黨主席、前首相柯伊拉臘,以及制憲會議中所有政黨的主要領導人。
從16日開始,這些委員會開始各司其職,投入新憲法起草工作。但是制憲會議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12月15日前選出各委員會主席,選舉主席的工作將繼續(xù)進行。
根據相關法案,憲法委員會必須在2009年9月17日至30日間完成憲法草案終稿并予以公布,3個程序委員會之一的公共意見收集與協(xié)調委員會將在隨后的11個星期內收集各方反饋,并在2010年1月提交制憲會議討論。制憲會議議長必須在2010年5月28日把通過審議的憲法決議案提交總統(tǒng),由總統(tǒng)宣布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憲法的頒布實施。
尼泊爾制憲會議今年5月28日在其成立首日第一次會議上宣布尼泊爾為聯邦民主共和國,終結了尼泊爾的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