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的曾凡年出獄已經(jīng)兩年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好好的竟然被人說成是敲詐勒索,莫名其妙蹲了四年監(jiān)獄。倔強的曾凡年不服,出獄后堅持申訴,堅信法律總有還他公道的一天。
正義的陽光終究會照在每個人的身上。2017年5月15日,曾凡年敲詐勒索一案,經(jīng)湖南省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撤銷了原審判決,宣告曾凡年無罪。
從一審判決到二審維持,從無罪辯解到反復申訴,執(zhí)拗的曾凡年經(jīng)歷了數(shù)年的等待,他拿到了夢寐以求的無罪判決。此時,已近天命的漢子掉下了大顆的淚滴。他激動地說:“全是他們(湖南省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處檢察官)的功勞,沒有他們,就沒有我的今天!
遇怪事,賬上莫名多出幾十萬點擊進入下一頁
曾凡年原是廣東一家公司的會計經(jīng)理。其服刑四年,與有人告他敲詐勒索38萬元有直接關(guān)系。
2011年2月11日,有人憑借曾凡年的一代身份證復印件的傳真件,在廣東省恩平市一家便民服務點辦理了曾凡年的聯(lián)通實名電話卡(此時,曾凡年已從原公司離職兩年)。第二天,該手機號(不是曾凡年常用手機號)就以曾凡年的名義,給他曾經(jīng)服務過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發(fā)信息,稱其掌握了公司的一些內(nèi)幕,并在公司的財務賬目中設(shè)置了許多“炸彈”,只有他知道并能處理,要求公司給付300萬元等等。
七天后的2月18日,曾凡年的個人存折上多出一筆從深圳打入的30萬元;同年3月30日,曾凡年的存折上又多出兩筆從湖南衡陽打入的6萬元和2萬元。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