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陳玲的七個案子在長沙市芙蓉區(qū)法院再審開庭。
當天早上,陳玲抬著幾十斤重的證據材料到達法庭,結果被法院拒收。這讓她想起了三年前,工資被法院凍結,她哭著跑到28層樓頂,“覺得看不到出路,想這么縱身一躍。”
2011年8月起,陳玲收到第一份起訴書,其后幾個月,其他七份傳票接踵而至,起訴金額高達337萬元,全部是前夫劉正“舉債未還”的案子。此后,陳玲陷入寒冬,無法跨入春天。
“最開始,八個案子全部按‘24條’,判我共同償還前夫的債務,有的案子銀行轉賬流水都沒有!”陳玲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說。
從28層樓頂下來后,她開始走上了維權之路。三年來,陳玲跑了無數(shù)次法院,身上的八個案子經歷了一審、二審、再審、發(fā)回重審。“今年六月,八個案子其中有一個案子已經改判!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以下簡稱“24條”)條規(guī)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注:第三款是對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財產和債務的約定)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在陳玲的帶動下,一個自稱“反24條聯(lián)盟”的群體開始聚集,他們包括來自湖南、江蘇、浙江的100多人,當中89%為女性,共同點是認為自己基于婚姻關系“被負債”。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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