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鄉(xiāng)村教師40年求清白
74歲的汪康夫頭發(fā)花白,面容清瘦,身高1.7米的他體重還不足120斤。一只旱煙袋不離手,每當焦慮的時候,他都會吸上幾口。汪康夫退休前在村小學教書,村里的一大半人都做過他的學生。但汪康夫卻極少和村里人說話,因為他的身份是“強奸犯”。
這個有心臟病的老人40年來一直在做一件事,就是證明自己的清白。好消息是,當年被他“強奸”的兩名學生都站出來力證他的清白,并向當?shù)胤ㄔ簩懶,詳述當年的?jīng)過,否認被強奸。而當?shù)胤ㄔ阂哺叨戎匾曂艨捣虻纳暝V,若符合條件,該案件將重新審理。這名古稀老人將迎來一絲曙光。
文、圖/廣州日報記者肖歡歡
時間回到50多年前。1959年,當時只有18歲的汪康夫,從蓮花中學畢業(yè),被分配到了距離老家吉安市永新縣幾十公里遠的蓮花縣琴水小學,當小學五年級語文教師。沒多久,這個熱愛文學的小伙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們的歡迎,課講得有趣好聽。
24歲成“強奸犯”
但他心底,還是有一些隱隱的不安。“因為我家庭出身不好,對學生不敢罵,更不敢打。”
工作上的努力與低調(diào),并不能讓汪康夫躲過一場風暴。1966年5月的一天,當?shù)厣缃坦ぷ麝犈蓙砉ぷ魅藛T,從學校帶走了汪康夫,他被告知,組織上已經(jīng)接到了學生的舉報,反映他多次強奸猥褻女學生。
24歲的汪康夫一下就懵了。當時,他已在學校工作了7年。
當晚10時,他被帶到了公安局。在被逮捕一周后,《關(guān)于汪康夫犯罪行為的調(diào)查情況》等三份由學生具名畫押的調(diào)查材料,擺在了他面前。蓮花縣人民法院在1966年10月,以強奸女學生兩名,猥褻女學生十名的犯罪事實,對汪康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訴至吉安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同年年底,吉安地區(qū)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從此,汪康夫開始了在鄱陽湖成新農(nóng)場的10年勞改生活。
勞改十年身敗名裂
1966年,蓮花縣人民法院關(guān)于汪康夫的判決書認定汪康夫的犯罪事實,但這份判決書陳述不足200字,關(guān)于他何時強奸、如何強奸了兩名女生,都沒有寫。
而給汪康夫定罪的一個重要依據(jù)就是琴水小學社教工作隊當年的一個調(diào)查報告。這份日期為1966年5月25日的報告顯示,汪康夫自1964年以來,采取以治病為名、找學生個別談話、指導(dǎo)作業(yè)、買票看戲、教女學生游泳、帶女學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誘奸女學生洪仔妹、尹福珍。
在農(nóng)場的十年勞改生活,汪康夫干的是植保,幫農(nóng)場的農(nóng)作物除蟲,算是技術(shù)活。但這10年,他沒敢申訴。
1976年,汪康夫出獄,這一年他已是34歲。在農(nóng)村中,到了這個歲數(shù)依舊沒有婚配,汪康夫這輩子很可能要打光棍了。
身敗名裂的他已經(jīng)成了村民眼中的“異類”,他把自己關(guān)在家中,不敢外出,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頂大草帽遮住臉,也不敢和村民們說話。說起這些往事,汪康夫老淚縱橫,趴在桌子上哽咽。但好消息是,1976年全國開始平反冤假錯案。汪康夫決定為自己討一個清白。
被“強奸”女生道歉
汪康夫形容出獄后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他說,在農(nóng)村,名譽比什么都重要,名聲壞了,整個人就破產(chǎn)了。
汪康夫首先想到的突破口是那兩個被自己“強奸”的女學生——尹福珍和洪仔妹,她們生活在距離永新縣只有30公里的萍鄉(xiāng)市蓮花縣。一年,汪康夫給學生洪仔妹寫了一封信,問她當年為何要控告他強奸。“其實寫這封信時我很糾結(jié),擔心這封信落到她丈夫頭上,影響她的家庭和聲譽。不過,最后還是決定試試!
他沒想到的是,洪仔妹很快就給他回信了,在信中向他道歉。她在回信中說:當時班上來了兩個人,問我汪老師平時有沒有在班上對我動手動腳?我回答說沒有。對方大聲呵斥說:“你不老實,班上的其他同學都交代了! 我當時膽小害怕,又不認識她們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了個手印就走了。
學生尹福珍也在回信中說:當年我只有12歲。兩名女老師找到我,讓我交代汪老師對班上女生的不軌行為。我當時就說,沒有。我真的沒說過被你強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證。
兩名女學生如此快速回信,并力證當年沒有控訴老師強奸,這讓汪康夫非常振奮。汪康夫告訴記者,為了防止別人說他串通當事人翻供,這50年來,除了寫過一封信外,他從未聯(lián)系過兩人,也未見過面。
近日,記者陪同汪康夫,找到了這兩名女學生。在蓮花縣琴亭鎮(zhèn)六模村, 50年后,汪康夫和尹福珍,這對師生終于見面了。50年后的重逢,師生間多少有些尷尬,尹福珍很清楚老師的來意!巴衾蠋熌愫茫阋煤帽pB(yǎng)啊,你看,頭發(fā)都白了!比缃褚惨咽腔桌先说囊U渎氏乳_口。汪康夫囁嚅了半天,眼圈有些紅,終于還是忍不住,躲在墻角哭了。
記者也向尹福珍打聽了當年“強奸案”的經(jīng)過。以下是記者和她的對話:
記者:當年你控訴說被汪老師強奸了,是怎么回事?
尹福珍:當時賀恩蓮老師找到我們。她說汪老師有什么問題,大家都講出來。我說沒有問題。她說‘汪強奸了你們’,我說沒有,她說‘你們不告訴我們,你們就別想畢業(yè)’,就這樣誣蔑我們,我們沒有那種關(guān)系。然后,他們手里拿著一份材料,讓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當時12歲,很緊張,就摁了,然后走了。我不知道這件事竟然會導(dǎo)致汪老師被抓。
記者:案卷里提到帶你們?nèi)ビ斡,?jīng)常摸你們,有這回事嗎?
尹福珍:沒有,這都是偽造的。
記者:你覺得汪老師是個正派的人嗎?
尹福珍:正派人。如果說他強奸我們,當時可以帶我們到醫(yī)院去檢查啊,沒有。你可以看看,當時沒有醫(yī)院的體檢報告證明他強奸過我們。所有的證據(jù)都是嘴上說的。材料都是他們提前寫好的。
記者:你對汪康夫有什么印象?
尹福珍:他是一個好老師,他一貫對我們很關(guān)心,我們沒有做這樣的事。如果證明老師的清白需要我出庭作證,我愿意去。
隨后,在琴亭鎮(zhèn)西邊村,記者找到了當年被汪康夫“強奸”的另外一名女學生洪仔妹。
“當年你向?qū)W校寫過信控告汪康夫老師強奸你嗎?”“是學校社教工作隊寫好的材料,讓我摁手印,他們說,如果不承認,就不能升中學。后來只好摁了!薄吧厦鎸懥松犊戳藛?”“那個時候他寫的字好潦草,我哪里看得清啊,肯定看不清,摁了手印就走了。當時太害怕了!薄巴艨捣虻降子袥]有強奸你?”“沒有。我愿意為老師證明清白!
為證清白奔波40年
1979年,在老同學的幫助下,汪康夫進了老家的石市村小,成了一名代課老師。重新回到講臺的他,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他再也不敢和學生們多說一句話,尤其是女學生。他依舊是孩子們眼中的好老師,直到退休。但身上背著的“強奸犯”黑點依舊讓老汪如芒在背,寢食難安。
40年間,老汪從未停止為自己的清白而奔波。說起自己的案件材料,他已倒背如流。“我今年74歲了,已經(jīng)快走到生命的盡頭了,我這輩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挽回清白。我的余生都為這個活著!
在他家床頭,有一沓厚厚的材料被放在一個上了鎖的柜子里,那是他看得比命還重要的東西。他用厚厚的油紙袋包了里三層外三層。這里面有多年來他聘請律師調(diào)閱的各種審判案卷材料,這也是證明他清白最后的希望。
在材料里記者發(fā)現(xiàn),在1978年和1980年的蓮花縣人民法院重新調(diào)查報告中,有“被奸人未有證實材料、檢舉材料由教師撰寫”等內(nèi)容。
其中,清白距離老汪最近的一次在1986年,是吉安地區(qū)中院與檢察院聯(lián)合調(diào)查的結(jié)論。這份調(diào)查結(jié)論稱:辦案程序不正常。當時女生年齡已較大,如能說出真實情況,事實真相是可以查明的。此人出獄后一直申訴不止。認定無證,否認無據(jù),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以現(xiàn)有證據(jù)難以認定強奸罪。建議撤銷原判,予以糾正。汪康夫原本以為自己即將沉冤昭雪,但在1987年,吉安地區(qū)中院卻再次駁回了他的申訴。
老汪說,40年來,“強奸犯”的帽子壓得他抬不起頭來,一直感覺自己低人一等。這個“黑身份”還影響到自己的下一代——兩個女兒一個兒子,他們受到牽連,沒能上成大學。只有最小的女兒上了大學。老汪嘆了口氣,猛吸了一口旱煙袋,接著是一陣劇烈的咳嗽。
他的老伴告訴記者,40年來,老汪只干一件事,就是證明自己的清白。為此,他不惜傾家蕩產(chǎn),光復(fù)印材料和到各地的路費,都已花掉幾十萬元,這些錢都是子女“贊助”的。幾十年下來,老汪一分錢也沒攢下。
吉安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人告訴記者,法院目前已經(jīng)收到汪康夫要求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的申訴,該院高度重視,如符合條件,該院將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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