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12時左右,太和縣稅鎮(zhèn)鎮(zhèn)稅西自然村發(fā)生一起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三人死亡,一人輕傷。目前,相關部門已經查明,這起事故是居民耿萬松非法組織生產所致。根據阜陽市政府批復的意見,有關部門對19名事故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其中2名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1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爆炸 事故造成3死1傷
事故發(fā)生后,阜陽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監(jiān)局、監(jiān)察局、公安局、總工會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檢察部門參加,對這起事故進行認真調查。
經查,2011年9月份,耿萬松找到村民金德俊商定以1000元的價格,租用金德俊的房屋進行爆竹生產。 10月10日,耿萬松從河南省沈丘縣趙德營鎮(zhèn)陳營村陳漢芝處購買炮筒400多盤(每盤200枚)。
5天后,耿萬松又先后從河南購買了硫磺50公斤、銀粉、炮引兩包、氯酸鉀3袋(每袋25公斤)。 10月20日開始,耿萬松雇用徐子新、徐志強、鄒玉真為其非法生產爆竹。耿萬松負責配藥、裝藥,徐子新負責裝藥后封頭,徐志強、鄒玉真二人負責裝填炮引。生產的成品均存放在金德俊家中,尚沒有對外銷售。
11月2日12時左右,徐子新在爆竹封口過程中用力過猛,產生撞擊而引起火藥爆炸,造成徐子新、徐志強、鄒玉真當場死亡,金德俊受輕傷,金德俊家三間平房(堂屋)、兩間廚房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