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球反賭掃黑風暴經過兩年多的偵查取證后,終于在東北小城鐵嶺燃起“火把”。從12月19日開始率先登場的張建強、楊一民,以及隨后還將“過堂”的南勇和謝亞龍等,被捕的足壇官員均無法逃離正義的審判。
制度缺失 “引火燒身”
“最早俱樂部送三百五百我都給人退回去,后來足球圈里把這個傳出去,說楊一民不太愿意收人錢。可再到后來,熟悉的人送,我也就收了!睏钜幻裉寡,在職業(yè)足球這個巨大的名利場中,任何意志稍有一點不堅定的人,都難以把持自己。
其實翻閱楊一民、南勇、謝亞龍等足壇官員的成長軌跡,當初很難找出與貪腐相對應的“符號”。他們中間有多年從事足球理論的教學專家,也有嚴謹的管理者,但當融入足球圈后,陳舊的管理機制和寬松的利益環(huán)境,讓不少原本可以為足壇做出貢獻的人,漸漸沉入貪腐泥潭。
而在原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眼中,來到足協這樣一個寬松的環(huán)境,加上足球項目又比較特殊,法制對它的監(jiān)管也不夠,在努力工作的同時,腦子里緊繃的那根弦慢慢就松弛下來了。
就連現任中國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主任韋迪也承認,自從來到足管中心后,發(fā)現這里的制度很多,但問題是執(zhí)行不力。任何一個制度都是為守制度的人制定,如果不愿接受制度的制約,那么制度就形同虛設。“這些人并不是從一開始就有腐敗的想法,而是有一個漸變的過程!
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模糊角色”
從王樹靜作為辯護人的角度來看,盡管楊一民被公訴人指控的罪名是受賄罪,但他仍希望可以利用“足管中心”和“中國足協”這個模糊的“雙重身份”來為其減輕罪行。
“楊一民受賄的身份應是中國足協副主席,控方認定對他‘行賄’的都是足球俱樂部和教練員。足協屬于社會團體,而所有俱樂部都是社團會員,足管中心不能直接管理俱樂部,所以楊一民是以足協副主席的身份與各俱樂部打交道,因此他應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起訴!蓖鯓潇o直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與“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在量刑上有很大的差別,是重要“突破口”。
事實上,足管中心是隸屬于國家體育總局的一個司級行政部門,屬于政府行政機構,監(jiān)管中國足球,制定足球發(fā)展政策、方向指導等;而中國足協本屬于非政府的民間組織,是亞足聯和國際足聯的一個成員單位,負責中國足球聯賽等具體事務,沒有政府色彩,由政府監(jiān)管而非直接參與。而在中國足壇,這兩種角色卻是在模糊中“共同生長”了多年。
鏟除毒瘤 重獲新生
早在2002年3月,裁判龔建平因吹“黑哨”被北京警方逮捕,中國足壇由此打響了反“假賭黑”的第一槍。然而沒堅持多久,“假賭黑”病毒再度開始蔓延,2004年北京國安因不滿裁判錯誤判罰,引發(fā)了罷賽潮。隨后7家俱樂部聯名向足協呼吁,深入足球改革,從制度上打擊假球。遺憾的是,那場“雷聲大、雨點小”的打黑浪潮在今天看來,更像是個點綴。不少業(yè)內人士感慨說,如果當時反賭掃黑風暴來得猛烈些,就不至于留下眼前這么多后患了。
其實悉數中國足球毒瘤蔓延的全過程,有幾個關鍵點無法繞開:如1994年職業(yè)聯賽開啟后缺乏市場經濟必備的法治精神,缺少行之有效的制度約束和監(jiān)管,再加上急功近利思想濃厚,以及足管中心與足協內部機構的設置、職責模糊不清等多重因素。于是,沒有牢固根基的足壇,伴隨著各種變異的“虛假繁榮”共同成長,以至于一步一步成為各種蛀蟲尋覓、吞噬不當利益的溫床。
有報道稱,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的規(guī)劃,在足壇反賭掃黑案件審理過后,中國足球的“管辦分離”工作也將正式啟動。屆時,足管中心和足協一套領導班子的歷史將正式終結。與此同時,在制度建設和重塑風氣上也會穩(wěn)步前行,不會“走過場”。
然而不少人相信,在大規(guī)模的反賭掃黑過后,將藏匿在足球背后的各種毒素徹底清除依然需要一個漫長過程。但無論如何,中國足壇能從潰敗中“清醒”,本身已算是種進步了。實現“自我救贖”,更需要官方的智慧和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