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旺獲得的見義勇為等證書,是這個簡陋的家中唯一光鮮的“家具”。
家雖然破,但母親終于把耿旺盼回到身邊。
從因搶劫入獄的“囚徒”到跳河救人的“英雄”,時間上的距離是10年。有人說,這一跳是耿旺對“過去那個他”的告別,是新的開始。但耿旺說,“我還是我,過去和現(xiàn)在,心靈上沒有距離,因?yàn)樯颇钜恢倍荚冢總人都一樣”。
救人
2011年5月28日正午,晴,微風(fēng),29歲的北京小伙耿旺來看伊遜河。三天前,他來到河北省隆化縣,在伊遜河邊一處建筑工地做小工。
離河還有幾十米遠(yuǎn),河岸傳來了呼救聲,“救人啊,有人跳河了”。
耿旺加快了步子,在奔向河岸的途中,他又脫掉了上衣。
“嗵!”這一躍,耿旺已到落水者身前。
水里一名穿紅色校服的女孩,已失去意識正在下沉。耿旺從身后提起女孩衣領(lǐng),將女孩的頭拖出水面。落水點(diǎn)距河岸不過3米,但深度卻超出了耿旺的想象。靠著兩下子狗刨的功夫,耿旺怎么也踩不到底兒。這時,如果不是一名過路司機(jī)甩下一條床單,耿旺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回到岸上……
女孩被送到醫(yī)院,活了過來。而耿旺的新的生活,也從這里開始被描繪成另外一種色彩。
這是耿旺走出高墻后的第一個春天。
在這之前,他曾是因搶劫而被判入獄10年的服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