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搶我男朋友? 張葉 繪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fā)展,各種社交網站多了起來,這些社交網站可以發(fā)帖,可以放照片,可以發(fā)評論,交互性極強,得到很多年輕人的喜愛。然后,社交網站的公開性和即時性,也給這些年輕人帶來了困擾。近日,南京一家法院就調解了一起因在微博上罵人引發(fā)的名譽權糾紛,一家公司的女職員因懷疑女同事與其前男友交好,在微博上謾罵對方,結果被告上法庭。經過調解,這名女職員刪除了相關謾罵的內容,并給付了7000元作為賠償。
本是一場平常的
戀愛分手
男友說“跟你在一起真的有點累”
余敏是東北人,前兩年大學畢業(yè)后,在南京一家公司找了份辦公室文員的工作。還在大學的時候,余敏就談了個男朋友李進,畢業(yè)后,李進也在南京找到了工作。平時,李進經常到公司來等余敏下班,一來二去就認識了余敏的女同事方紅。方紅和余敏在單位關系不錯,兩人沒事時會一起逛街買買衣服和小掛件小首飾之類的東西,有時還會一起吃吃飯。李進去接余敏的時候,有時也碰巧會撞上兩個女孩約好的飯局,并一起加入進去。時間長了,李進和方紅也熟悉了起來,互相留了對方的聯(lián)系方式,不時在網上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