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開設多家公司,并以公司內部有“專家團隊”、“在福彩中心有熟人”為幌子,易斌等11人被控詐騙110多名彩民共290萬余元。昨天上午,這11人因涉嫌犯合同詐騙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
上午9點45分,8女3男共11人被法警帶進法庭。
公訴人宣讀指控稱,2008年至2009年1月,易斌伙同伍萬倉、魏賀麗等11人,以“盛世中彩”、“七彩卓越”、“九州彩業(yè)”、“中彩科技”等多個公司的名義,發(fā)布虛假廣告,虛構公司內部有“專家團隊”、“在福彩中心有熟人”、“能夠提供彩票中獎號碼”等事實,與彩民們簽署彩票優(yōu)化協(xié)議的方式,以提供彩票中獎號碼需要交納勞務費用等理由,騙取劉某等110多人共290萬余元。
主犯易斌今年35歲,是湖南衡陽人。易斌說,原本他自己也是一名彩民,而且對彩票幾乎到了癡迷的程度。他每天都買彩票,已經堅持了七八年了,但是只中過一些小獎,大獎從來沒中過。即便如此,易斌卻一直認為自己對如何選號有著豐富經驗。
易斌注冊了幾家與彩票相關的公司,招聘了一些業(yè)務員。隨后,易斌開始向外界發(fā)布廣告,并對外承諾“公司的專家團隊可以提供彩票中獎號碼,彩民們需要交納6000多元的選號費,如果沒有猜中,會將選號費全額退還”。但是實際上,易斌只是購買了在市場上到處都能買到的“大贏家”軟件對彩票結果進行預測,然后再通過業(yè)務員將軟件預測出來的結果告知上當彩民。
為了應付彩民,易斌還對業(yè)務員們進行了接電話的培訓,為業(yè)務員們設計了各種各樣不同的回答方法。如果彩民嫌要錢太多,業(yè)務員就說需要跟領導請示,看能否減免,之后拖上一點時間,再告訴對方說領導批準了,把6000元選號費降到4000元。如果給彩民的號碼沒中獎要求退錢,業(yè)務員就會說,有人和你買了同一個號碼,大獎不能開出兩個,福彩中心的人臨時換了號,并反問彩民是不是把號碼告訴別人了。彩民如果回答說沒告訴過別人,業(yè)務員就會要求對方再交2萬元,進行再次預測。
于是在不到1年的時間里,眾多彩民的錢源源不斷地進入到公司的賬戶,其中有個別彩民為了中大獎竟然交納了10多萬的選號費。易斌將這些錢大多數用在了賭球、給員工發(fā)工資和打廣告上。
昨天庭審中,易斌在法庭上表示認可檢方的指控,并承認自己在福彩中心并沒有什么內線。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