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的春晚上,“黑土”趙本山和“白云”宋丹丹的小品里曾有這樣一段情節(jié):為了給“黑土”織一件羊毛衫,“白云”就利用給生產(chǎn)隊放羊的機會“偷”羊毛。只可惜,“她心眼忒實,那么多羊,就薅(東北方言,意思是揪,拔)一只,薅得跟葛優(yōu)似的,能不被人發(fā)現(xiàn)嗎?”
在現(xiàn)實中,還真有這么“死心眼”的人。就在前天,紹興縣人民法院就判了這樣一個小偷馮某,他“認準”一個地方反復偷,直到被抓。
連續(xù)四次,“堅持”偷同一個廟
在紹興平水鎮(zhèn),有個香火頗盛的平陽寺,大雄寶殿的幾個功德箱里善款不少。
這些錢被小偷盯上了。就在去年的七八月間,寺里的六個功德箱連續(xù)三次失竊,總共被偷了將近8000元。
到了九月底,這個小偷又來了,不過這次卻偶然被一個半夜起來方便的僧人發(fā)現(xiàn),最終大家把大雄寶殿團團圍住,仔細搜索之后,終于在佛像下面的一個大柜子里抓到了小偷馮某。
交到派出所一問,果然前面幾次也都是其所為。而且過程完全相同:每次作案,馮某都是下午坐公交車趕到平陽寺,在車站邊的平臺上一直睡到晚上八九點,隨后翻過寺廟3米高的圍墻,爬窗戶進入大殿,撬開全部六個功德箱,只拿其中的紙鈔,不拿容易發(fā)出聲音的硬幣,最后跑到廟邊上的茶園里數(shù)錢,“清點戰(zhàn)果”之后,直接打車回紹興城里。
多次作案,從來都是“一根筋”
因為這五次作案,馮某前天被紹興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并處罰金3000元。
在查閱這個人的相關情況時,法官發(fā)現(xiàn),算上這一回,馮某已經(jīng)是“三進宮”了,全都是因為盜竊,全都是偷同一個地方,直到被抓住為止。
在1993年前后,馮某就因為連續(xù)五次偷同村村民家里的財物被抓。兩年多的刑期之后,馮某也“安耽”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直到2008年,他的手又癢了。在一家名叫“奇奇”的足道店里連續(xù)作案,撬開員工的儲物箱盜竊,最終被發(fā)現(xiàn)落網(wǎng)。